7月26日,浙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功出讓浙江省慈溪市龍山鎮邱王現代高效農業示范園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大蘭香山普通建筑石料(花崗巖)礦,起拍價7億元,最終被寧波逸鑫建材有限公司以11.095億元成功拍得。
此外,《地質報告》調查礦區石料放射性檢測結果為內照射指數1.0、外照射指數1.4-1.5,受讓人應嚴格按照《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的規定用途使用。該礦開采石料不能用于建筑主體材料和A類裝飾裝修材料。
01、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礦區位于浙江省慈溪市龍山鎮邱王村,開采礦種為建筑用石料(花崗巖),出讓面積約0.3096平方千米,出讓期限5年,生產規模660萬噸/年。礦區內資源儲量1298.42萬立方米(3305.57萬噸),起拍價7億元,最終成交價11.095億元,平均拍得資源單價僅33.56元/噸。
據企查查顯示,寧波逸鑫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為金鵬偉,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人民幣,位于浙江省慈溪市龍山鎮邱王村慈龍東路561號,所屬行業為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經營范圍包含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銷售等,南燕持股70%任經理,金鵬偉持股30%任執行董事。
0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要求
1、按《
砂石行業綠色
礦山建設規范》要求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修復改善礦區環境,美化采區地表景觀。礦山在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和相關工作,礦山關閉時完成邊坡復綠并提供礦區土地。
2、按《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技術規范(暫行)》要求,做好礦山粉塵防治。礦山鑿巖、機械采掘、石料鏟裝等環節必須采取噴淋抑塵措施,礦區內裝運、儲運等環節應全程封閉,采用濕式作業。礦區專用道路及堆場應做到地面硬化。
3、采礦權競得人需嚴格按照《施工設計方案》要求組織實施,并承擔相應治理費用。本項目采礦結束后,《施工設計方案》中涉及的棄土回填、擋土壩修筑、宕底生態修復與造地工程,由慈溪市龍山鎮人民政府實施。
4、根據(浙財綜〔2020〕14號)文件要求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基金,計提標準不得低于文件規定,具體金額按《施工設計》預算標準核定。
5、該采礦權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礦區范圍內不設石料破碎生產線。
6、《地質報告》調查礦區石料放射性檢測結果為內照射指數1.0、外照射指數1.4-1.5,受讓人應嚴格按照《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的規定用途使用。該礦開采石料不能用于建筑主體材料和A類裝飾裝修材料。在經營期間應當主動接受當地政府和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03、政策處理費用
慈溪市龍山鎮人民政府已完成礦區范圍內所涉及政策處理工作,并承諾保障競得人能按時順利進場。應慈溪市應急管理局要求龍山鎮人民政府已對礦區300米影響范圍內的相關工作進行了落實并明確了處置方案,承諾對礦區西側堆土區在開采前做好穩定性評價工作。
根據《關于要求實施慈溪市龍山鎮邱王現代高效農業示范園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大蘭香山普通建筑石料(花崗巖)礦政策處理方案的請示》(龍政〔2020〕111號)、慈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慈溪市龍山鎮邱王現代高效農業示范園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大蘭香山普通建筑石料(花崗巖)礦政策處理方案的批復》(慈政函〔2020〕218 號),政策處理費用合計6441.4585萬元(包括礦區范圍內所涉及的用地、林地、舊房、墳墓等)。
采礦權競得人按照《進場施工保障協議》的要求將政策處理費用于《浙江省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支付給慈溪市龍山鎮人民政府。慈溪市龍山鎮人民政府與競得人的權利、義務具體按照《采礦權競得人進場施工保障協議書》執行。涉及礦山開采所需要的水、電、道路、場地等事宜,由采礦權人根據需要與當地政府協商解決,相關費用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