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砂作為涉及建筑工程結構安全的重要材料,如果使用不當極易出現氯離子腐蝕鋼筋的現象,導致嚴重的工程質量問題。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開展違規海砂排查整治行動的通知》(建辦質電〔2021〕1號),旨在進一步加強使用環節違規海砂治理,保障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截至目前,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等地相關部門轉發了相關文件并部署了整治行動。
江蘇
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自查
近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開展違規海砂排查整治行動的通知》,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違規海砂排查整治行動。
通知明確,此次整治范圍為各設區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整治時間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8日。排查整治內容包括兩項:一是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監理、檢測等施工單位。重點檢查執行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情況,按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現場用砂及預拌混凝土等進場驗收、見證取樣和檢測等情況。二是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建設用砂等原材料、進貨檢驗和出廠檢測等臺賬制度落實情況,采購建設用砂時查驗砂的來源證明及檢測合格證明情況,向施工單位提供氯離子檢測合格證明等情況。
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門要敦促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房屋市政工程各參建單位對照排查整治內容進行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對無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并向房屋市政工程銷售預拌混凝土的企業,要加大清理整頓力度,堅決清出建筑市場。此外,各地住建部門要在生產企業和參建單位自查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扎實做好排查,加大執法力度,確保成效。
浙江
嚴格規范海砂使用管理
根據紹興市建設辦《關于開展全市違規海砂排查整治行動的通知》(紹市建設辦〔2021〕6號)的文件精神,為切實抓好違規海砂排查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施工原材料管理,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違規海砂排查整治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旨在嚴厲打擊建筑施工領域違規使用海砂行為,嚴格規范建設工程海砂使用管理,保障上虞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整治時間為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8日。
根據通知,此次整治內容包括兩項:一是在建工程及各參建單位。重點檢查執行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情況,按照有關技術標準進行現場用砂及預拌混凝土等進場驗收、見證取樣和檢測等情況。二是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重點檢查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情況,建設用砂等原材料采購、進貨檢驗和出廠檢測等臺賬制定落實情況,采購建設用砂時查驗砂的來源證明及檢測合格證明情況,向施工單位提供氯離子檢測合格證明情況等。
廣東
重點檢查建筑用砂臺賬落實情況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發布《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違規海砂排查整治行動的通知》。
通知明確,此次整治行動的范圍為全省范圍內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制構件生產企業及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整治時間為2021年1月12日至2月8日。
根據通知,此次整治內容包括兩項:一是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監理、檢測等參建單位。重點檢查執行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情況,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文件要求進行現場用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預制構件等進場驗收、見證取樣送檢和檢測等情況。二是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制構件生產企業。重點檢查建筑用砂等原材料采購、進貨檢驗和出廠檢測等臺賬制度落實情況,采購建筑用砂時查驗砂的來源證明及檢測合格證明情況,向施工單位提供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制構件氯離子含量檢測合格證明情況等。通知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建筑用砂氯離子含量、貝殼含量及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預制構件氯離子含量超出規定值的,要立即責令相關工程
項目停工整改、相關生產企業停業整頓,并依法依規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嚴厲查處。同時,要對可能涉及到的其他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排查,追溯相應批次產品去向,妥善處理。對違規使用海砂的生產企業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應及時在轄區內通報批評,記入不良信用信息,在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應將相關企業及人員列入黑名單管理,限制其開展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