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 船舶排污未達“零排放”禁止駛入運河江蘇段
2020-09-07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8月31日,為期40天的京杭運河江蘇段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二號行動的宣傳發動、檢查糾正兩個階段結束,9月1日起,二號行動轉入第三階段,也是最關鍵的集中整治階段。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決定今年7月20日至10月31日開展為期100天的京杭運河江蘇段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二號行動”,分宣傳發動、檢查糾正、集中整治、總結評估四個階段,重點是京杭運河江蘇段。其他水域參照執行。
8月1日至31日,全省船舶污染防治檢查1022艘,其中400總噸以上船舶502艘、400總噸以下船舶520艘;本省籍船舶566艘、外省籍船舶456艘。
進入集中整治階段后,京杭運河沿線港口企業應當免費接收船舶生活污水,港口企業未按要求配備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并正常運行的,港口管理部門禁止港口經營作業,水上執法機構(地方海事)禁止船舶靠港;靠港船舶未按規定送交船舶污染物的,港口企業不得提供裝卸作業;有關船閘管理單位對水上執法機構(地方海事)確定的未按照要求進行技術改造或未按規定送交生活污水的船舶,不予辦理登記過閘。
今后,凡不能滿足船舶污染物“零排放”要求的船舶,不得進入京杭運河江蘇段;對于已經進入京杭運河的船舶,將按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并責令限期就近整改。
責任編輯:王子祺
環球破碎機網版權與免責聲明:(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