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浙江省臺州市近日出臺《臺州市淡化海砂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此次規定,對淡化海砂的場地和設施、內部質量管理等均作出了明確要求:
海砂淡化生產經營企業應具備正常生產和堆放規模相匹配的場地;
淡化清洗設備至少要滿足“二道清洗法”的工藝要求;
清洗設備的型號、規格及轉速等要確保淡化后海砂的指標符合質量要求;
淡化后的污水處理和排放則應符合環保部門的要求;
海砂淡化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建立檢驗試驗室,試驗室上崗檢驗人員至少2名,試驗室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
同時,應對每批進場的未淡化海砂建立臺賬,不同產地、品種的未淡化海砂應分別堆放并有明顯的標識。
據了解,《臺州市淡化海砂管理規定》近日正式出臺,旨在加強浙江省臺州市建設工程用海砂的質量管理,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該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氯離子超標的海砂具有強腐蝕性,如果不經淡化處理使用到鋼筋混凝土結構中,超標的氯離子將嚴重腐蝕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造成混凝土開裂導致結構受力體系破壞從而引起房屋倒塌。前些年,國內外個別城市曝光“海砂危樓”,就是因為一些不良的建設方選擇未淡化“海砂”用到結構混凝土中的緣故。
“此次規定,對淡化海砂的場地和設施、內部質量管理等均作出了明確要求。”臺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主任孫盛佩說。淡化海砂是指沿海或近海采集的海砂經過專用設備進行淡化處理后,符合使用標準的建設用砂。明年開始,凡在臺州范圍內生產經營海砂淡化的企業和使用淡化海砂的企業均應遵守本規定。
具體來說,海砂淡化生產經營企業應具備正常生產和堆放規模相匹配的場地。堆放淡化后海砂的場地和路面宜硬化,生產運輸過程應按規定做好噪音和揚塵控制。淡化清洗設備至少要滿足“二道清洗法”的工藝要求。清洗設備的型號、規格及轉速等要確保淡化后海砂的指標符合質量要求。淡化后的污水處理和排放則應符合環保部門的要求。
海砂淡化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建立檢驗試驗室,試驗室上崗檢驗人員至少2名,試驗室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同時,應對每批進場的未淡化海砂建立臺賬,不同產地、品種的未淡化海砂應分別堆放并有明顯的標識。
屆時,海砂淡化生產經營企業出售淡化海砂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試驗室檢驗人員的培訓證書復印件;
淡化水氯離子含量自檢報告;
淡化用的地表水、地下水及再生水定期檢驗報告;
出廠合格證原件。
若海砂淡化生產企業未提供上述資料,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企業及建設施工現場不得采購。否則,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