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人民政府發布全旗河湖管理范圍內禁止開采砂石的通告,根據通告烏審旗河湖管理范圍內,凡是采砂、無證屯砂及銷售砂石行為,均屬違法行為。對烏審旗河湖管理范圍內的非法采砂、非法屯砂、非法銷售砂石行為,無論數量多少,任何公民都有義務進行舉報。
根據我旗河湖管理保護實際情況,我旗決定烏審旗全域河湖管理范圍內禁止開采砂石。
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厲打擊河道非法采砂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河湖保護和管理條例》《鄂爾多斯市黃河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烏審旗實際,現就我旗全域河湖管理范圍內禁止開采砂石通告如下:
一、烏審旗河湖管理范圍內,凡是采砂、無證屯砂及銷售砂石行為,均屬違法行為。
二、對我旗河湖管理范圍內的非法采砂、非法屯砂、非法銷售砂石行為,無論數量多少,任何公民都有義務進行舉報。
三、舉報人應提供所舉報事項的詳細地址、基本事實信息,盡可能同時提供相關的影像、照片等資料。
四、舉報人捏造事實、誣陷他人、擾亂正常執法活動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接受舉報單位對在查處重大非法采砂案件過程中的舉報人,給予一定獎勵并為其保密。
六、監督舉報
烏審旗水利局:0477-7210009
烏審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0477-2247803烏審旗公安局:0477-7583666(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