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新設置探礦權,寧夏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登記管理
2022-04-07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登記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礦業權出讓程序、礦業權登記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財政出資地質勘查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和完善,為寧夏礦業綠色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明確,礦業權出讓登記嚴禁違規越權,須在地方政府指導下,由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實地踏勘、共同選址,合理確定擬設礦業權空間布局和出讓范圍。
《通知》提出,礦業權登記事項按照“統一審批系統、統一數據平臺、統一審核標準、統一辦理時限”的原則,實行“全程網辦”業務模式。取消單獨申請采礦權變更生產規模登記和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評審事項。礦業權人辦理礦業權登記事項時,無需再提交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文件或煤礦核準文件。礦業權人應在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延續登記。
《通知》強調,要加強礦產資源儲量管理,礦產資源儲量報告評審備案要嚴格按自然資源部有關規定執行。財政出資勘查項目形成時,作為處置礦業權出讓收益、礦業權出讓登記依據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不再進行備案,但應提交自然資源部門組織評審。
《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財政出資地質勘查。財政出資地質勘查項目在立項論證時,要統籌考慮項目實施的可行性以及礦產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全區各級財政全額出資地質勘查項目不再新設置探礦權,項目信息納入全區地質勘查項目庫實施動態管理,與地質報告評審和壓覆礦產資源、礦業權重疊查詢有效銜接。對礦產資源規劃實施及礦業權出讓登記進行全流程監督管理,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生態環境準入條件及產業政策的不得出讓。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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