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新興產業基地模具產業園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巖)礦網上掛牌出讓。
據了解,該礦區位于黃巖區高橋街道、院橋鎮,開采礦種為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巖)礦,礦區面積約0.7488平方千米,采礦權出讓期限為自采礦許可證頒發之日起8年,生產規模580萬噸/年,掛牌出讓起始價為60000萬元,增價幅度為500萬元或500萬元整數倍。
礦區資源儲量:根據紹興鑫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科技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意見書(紹鑫審〔2021〕28號),礦區范圍內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巖)礦(控制資源量)1805.01萬立方米(4591.65萬噸),其中石料礦1631.43萬立方米(4225.39萬噸),宕碴173.58萬立方米(366.26萬噸)。剝離量303.66萬立方米。按照《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臺州市黃巖區新興產業基地模具產業園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立項的批復》(黃政函〔2021〕67號)要求,礦區拐點J1-J20,J52-J55范圍內的346.02萬噸(石料礦286.19萬噸,宕碴59.83萬噸)資源量僅供本項目基礎設施建設,不納入本次出讓資源量。
本次實際出讓資源量為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巖)礦4245.63萬噸,其中石料礦3939.2萬噸,宕渣306.43萬噸。剝離量303.66萬立方米。
礦區照片
礦區照片
公告時間: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5日。
網上報名申請時間:2021年11月26日8時30分起至2021年12月8日11時00分止。
網上掛牌時間:2021年11月26日8時30分起至2021年12月9日15時00分止(法定節假日除外)。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要求:
1、按《
砂石行業綠色
礦山建設規范》(DZ/T0316-2018)要求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礦山在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和相關工作。
2、按《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技術規范(暫行)》要求,做好礦山粉塵防治。礦山鑿巖、機械采掘、石料鏟裝等環節須采取噴淋抑塵措施。礦區內裝運、振動、破碎、篩分、儲運等環節應全程封閉,采用濕式作業。礦區專用道路及成品料堆放場應做到地面硬化。
3、本項目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須嚴格按照《臺州市黃巖區新興產業基地模具產業園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普通建筑石料(凝灰巖)礦施工設計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施工,競得人負責項目范圍內場地平整和治理復綠工作,如競得人不按《方案》施工,將由競得人承擔違約責任及相關法律責任。
4、根據《方案》,G104國道及院沙線100m范圍內(礦界拐點J1-J20,J52-J55)為機械開采區,只允許挖掘機配備鎬頭機進行開采。機械開采區內346.02萬噸資源量(包括石料礦286.19萬噸,宕碴礦59.83萬噸)由競得人開采后僅供本項目基礎設施建設所用,所產石料不得外運、不得對外銷售流入市場。由臺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黃巖分局負責監督,臺州市黃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配合做好項目實施期間的相關工作。
5、根據《方案》,G104國道及院沙線100m-200m之間的范圍(礦界拐點J1-J34,J45-J56)為機械與控制爆破開采區,采礦權競得人需采用合理的開采方式,保證安全生產。
6、根據十五部委印發的《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473),競得人需購置機制砂設備生產線,開展機制砂生產,足額保障臺州市區機制砂市場需求。
7、礦區外圍G104國道、院沙線等道路維護工作由采礦權競得人與臺州市黃巖區交通運輸局及其他有關單位協商解決,相關費用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承擔。
8、根據《施工設計方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與土地復墾總費用為2217.66萬元。競得人應在簽訂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建立基金賬戶并按(浙財綜〔2020〕14號)相關規定計提。
9、項目施工設計、環評等方案或報告編制費用合計527.147萬元,由采礦權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給臺州市黃巖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