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國家發改委等十五部門經國務院同意印發《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0〕473號),其中規定“支持長三角等重點區域投放大型砂石采礦權”。
2021年6月,安徽省自然資源廳發布《關于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660號代表建議答復的函》,就馬勝利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
礦山綜合整治工作的建議》進行答復。答復函件指出,省自然資源廳將繼續會同省有關部門根據上級政策調整和區域砂石市場供求變化等情況認真研究,視情出臺政策將大型露天砂石采礦權投放納入按礦種按儲量規模常態化管理。
近一段時間,安徽省響應國家號召,陸續出讓一批大型砂石礦權,而近日,安徽省鳳陽縣再次出讓一處14176.57萬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出讓價格14億。該礦設計開采規模為950萬噸/年,設計服務年限為14.5年。出讓文件規定:礦區地表附屬如林木、種植物、固定設施、輸電線、道路、墳墓及相關權屬的處置、拆遷等事項,由礦區所在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補償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安徽省鳳陽縣燕山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鳳自然資規礦公告〔2021〕0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交易規則》《安徽省礦業權出讓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場所:府城鎮中都大道與西華路交叉口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鳳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鳳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地理位置:東經117°19′01″,北緯32°42′11″
面積:0.931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資源儲量:5270.1萬立方米(14176.57萬噸)
開采標高:118.1米至1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根據礦山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設計開采規模為950萬噸/年,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設計服務年限為14.5年。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需按要求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并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采出礦石采用廊道式運輸,就地轉化、深加工。
擬出讓年限:16.5年
起始價:140000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實繳資本金1億元人民幣或以上),不接受自然人申請或聯合報名。競買申請人或其股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活動:
1.近三年以來,被列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或在自然資源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被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列入異常名錄的礦業權人的。
2、在安徽省內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礦業權出讓活動中未按要求簽訂或履行《成交確認書》、《出讓合同》的;被吊銷采礦許可證2年以內的;
3.競買申請人被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報名截止日案件未執行終結的;
(二)參與本采礦權的競買必須開立銀行保函,銀行保函金額為人民幣8億元,期限為3個月,保函受益人: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保函中應明確的擔保內容應包括“競買人未按照要求時限簽訂成交確認書的,未按照要求時限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未按照要求時限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金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擔相應賠償、支付責任”等內容。保函中要明確違約事實發生后無條件授權受益人。)參與競買人未競得該礦權,競買人于競買結束后憑鳳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書面通知辦理退保手續。
(三)外商投資需滿足相關政策要求和相關部門批準。
(四)競買人的資質條件由鳳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審查,資質條件經審查合格的,取得競買資格。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24日
地點:鳳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競買人從鳳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索取。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1月09日
申請報名方式:競買申請人持參加競買申請資料到鳳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報名。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競買申請書;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基本注冊信息查詢單原件;實繳資本金證明材料;3、開戶銀行的資信證明;4、銀行保函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代理的,應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上述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6、其他資料。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采礦權出讓為有底價掛牌出讓,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14億元。增價幅度為500萬元/次或其整數倍。競得人確定的標準和方法見《競買規則》。掛牌期限屆滿,按照下列規定確定是否成交: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等于或高于底價的,掛牌成交。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競買報價單者為競得人。但報價低于底價者除外。
3、在掛牌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競買報價低于底價或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4、掛牌期限屆滿仍有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轉為現場競價。出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者為競得人。
八、風險提示
受讓人應當承擔下列可能存在的風險:
(一)該礦存在歷史采礦活動,申請人應認真研讀《安徽省鳳陽縣燕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巖礦勘查地質報告》,地質報告中估算的開采量與實際可供開采量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競得人競買成交后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
(二)國家產業政策或者礦產資源規劃調整的影響。
(三)不可抗力的影響。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向鳳陽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部門提出。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成交的,競得人不按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或簽訂成交確認書后不按要求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則將被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并承擔掛牌出讓成交價款20%的締約過失責任或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內容
特別約定
(一)競得人成交確認后需現場簽訂成交確認書。
(二)競得人必須實施綠色礦山建設,采出礦石采用廊道式運輸,就地轉化、深加工。
(三)競買申請人書面承諾,采礦權競得后在鳳陽縣境內注冊登記(或成立全資子公司),實施礦產品深加工。
(四)礦區地表附屬如林木、種植物、固定設施、輸電線、道路、墳墓及相關權屬的處置、拆遷等事項,由礦區所在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補償費用由競得人承擔。競買申請人在競買前需要向鳳陽縣武店鎮人民政府充分了解清楚。
(五)出讓人只負責地質資料、開發利用方案編制及評審費用。競得人在后續辦理其他相關資料編制、評審及采礦或運輸設施等相關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本公告在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鳳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