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厲打擊
非法盜采礦石河砂
保護生態環境的通告
為保護我縣生態環境和礦產資源,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徹底根治非法盜采
砂石資源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嚴厲打擊非法盜采砂石資源通告如下:
一、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禁止任何單位、個人非法侵占或破壞。
二、嚴禁實施以下行為:
(一)在河道或河道保護范圍內開采砂石料;
(二)在耕地、山地或其他土地上開采、加工、經營砂石料;
(四)假借旅游開發、農業種植、畜牧業養殖、危險源治理、山林灌溉等
項目名義從事開采、加工、出售砂石料;
(五)村集體和農戶私自轉讓耕地、林地、“四荒”地、山場用地或以轉包、出租、互換等其他方式轉包給其他組織和個人從事砂石資源開采、加工、經營等行為。
(六)其他一切無證從事砂石開采、加工、銷售等行為。
三、對未辦理采礦(砂)許可證從事開采的,在查處非法開采中不配合執法的,為盜采礦產資源提供便利的中介人一律頂格處理,嚴厲打擊。
四、對非法盜采砂石資源的開采點、加工點、銷售點,未按要求進行關停,并且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對涉及非法采砂、運砂的國家公職人員和村干部,一經查實,堅決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開展打擊非法盜采砂石以及“沙霸”“礦霸”等自然資源領域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現面向社會征集涉砂涉礦違法犯罪以及非法盜采線索。一經查實,視情況給予500-1000元的獎勵。舉報電話:7199990。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臨城縣依法打擊盜采礦石河砂
保護生態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