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鶴壁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了《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案件辦理結果公示第五批》,對相關問題進行公告。
據了解,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精神,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日前進駐河南省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根據安排,督察組督察進駐時間為1個月,進駐期間是2021年4月7日—5月7日。
4月7日,督察進駐動員會在鄭州召開,督察組組長楊松、副組長張雪樵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別作了講話,河南省委書記王國生進行了進駐動員。截至4月20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共向河南省交辦1229個群眾舉報件。
其中,受理編號為“D2HA202104110038”的案件,向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情況,表示“鶴壁市浚縣所有石沙廠,因為中央環保督察組的到來,全部停產1個月。鶴壁市山城區所有石沙廠、煤場也停止工作”。
日前,《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8省區
砂石行業還會緊急停工嗎?》一文,提到此前部分地區曾出現整體停產應付檢查的情況。而根據本次公示結果來看,并未出現類似事件:
01、關于“鶴壁市浚縣所有石沙廠,因為中央環保督察組的到來全部停產1個月”
浚縣查閱了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文件,均未因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到來下發要求企業停產1個月的文件,也未利用電話、微信等方式下達過砂石企業停止生產1個月的指令。
通過對轄區內砂石企業生產情況進行排查,發現因市場和經營不善及2021年2月突降大雪導致鋼構廠房大面積坍塌等,有部分企業處于停產狀態。通過調閱其他企業生產記錄、出庫單據以及企業的用電量等,均顯示正常生產。
02、關于“鶴壁市山城區所有石沙廠、煤場也停止工作”
山城區查閱了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文件,均未因中央環保督察下發要求企業停產1個月的文件,也未下達砂石企業、煤場停止生產的指令。
通過調閱企業生產記錄以及銷售記錄,結合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管資料,轄區內環評手續、環保設施完善、環境管理到位排放達標的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另有部分企業因環境治理不達標處于停產整改;其他企業因環境違法行為被處罰后停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