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10時55分,記者從鄭州市環境攻堅辦了解到,鄭州市重污染天氣預警由橙色升級為紅色。
鄭州決定自2021年1月22日10時將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調整為Ⅰ級響應。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1.根據鄭州市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紅色預警要求,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
水泥熟料行業按照錯峰生產要求落實。全市生產燒結磚瓦制品企業按照錯峰生產要求實施停產。
新冠肺炎防疫相關企業、允許施工的軌道交通工程相關配套企業可進行保障性生產及運輸。
企業停產時,污染防治設施應延后停止運行,確保停產期間污染物有效處置。
2.增加對國、省、市控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對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不能有效運行的工業企業,依法提請當地政府采取關停措施。
3.豁免及未納入管控的企業污染物排放量較預警前不得上升。應急響應期間處于停爐狀態的工業企業,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開爐。
(二)揚塵源減排措施
1、裸露場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除以下工地
項目外,其他工地停止施工:
經批準的應急搶險工程;
軌道交通工程中的盾構、頂管、暗挖、圍護結構中地連墻和圍護樁施工、正在進行大體積混凝土連續澆筑的;
四環線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及配套施工項目,高鐵南站項目,隴海快速路中州大道互通式立交市政管網下穿隴海鐵路綜合管廊工程,S312鄭州境改建工程,新鄭國際機場三期擴建工程北貨運區及飛行區配套工程,鄭州大學北校區軍工大樓裝修工程,河南省科技館新館工程,鄭東新區白沙園區綜合管廊(一期)工程。
4、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頻次。
5、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在空氣濕度小于50%且氣溫高于5℃時,要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2次;在空氣濕度大于50%或氣溫低于5℃時,停止灑水、噴霧、濕掃作業。
(三)移動源減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商砼罐車、建筑物料運輸,停止辦理渣土車、商砼罐車、建筑物料車電子通行證并進行鎖定。經批準允許施工的工地項目必須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或純電動車輛。
2、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Ⅰ級級響應期間允許生產、施工的企業、工地項目除外);允許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達到國三排放標準并粘貼綠色環保標識,或使用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
3、燃煤電廠1月22日16時至1月24日9時停止運煤。
4、允許運輸的電廠、非電廠的各類企業、礦山、工地、大型批發市場和物流園區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含燃氣)重型載貨車輛(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在應急響應期間要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保留視頻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
5、加大公交、地鐵運力保障,加密營運班次,延長營運時間,倡導市民綠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