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建筑石料需求持續旺盛,價格不斷上漲,建筑石料資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部分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受到影響。為此,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了《關于加強我省建筑石料資源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將依法依規加大建筑石料資源供給,穩定市場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建筑石料資源開發利用,切實提高建筑石料資源保障能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自然資源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我省建筑石料資源保障工作的通知》,并從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通知》堅持生態優先,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綠色發展理念,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安全合理有效開發利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完善政府調節與監管,依法依規加大建筑石料資源供給,穩定市場供應,維護市場秩序,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資源保障。
結合當前我省建筑石料市場需求形勢和采石場管理工作實際,《通知》包括五大方面內容:
一是要求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視,正確認識做好建筑石料資源保障工作的重要意義,依法依規加大建筑石料資源供給,穩定市場供應,維護市場秩序,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資源保障。
二是從科學合理布局建筑石料資源開采區和采礦權方面,提出強化規劃引領、優化各地采石場指標配置、明確建筑碎石類建筑石料產能任務、建設一批建筑石料生產基地、同步規劃機制砂產能等五點要求。
三是提出強化出讓計劃實施、推行“凈礦”出讓、支持已有采石場剩余和毗鄰資源再利用、引入“資產包”處置方式、探索“礦地統籌、先礦后地”的開發模式、鼓勵資源綜合利用、鼓勵現有采石場提高產能和及時復產、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和執法罰沒
砂石土管理、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等九項提高建筑石料資源保障能力的措施。
四是通過簡化采礦權申請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實行并聯同步審批等改革措施,力爭實現簡政高效、切實提升審批服務水平的目的。
五是要求各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廉政建設和追責問責,齊抓共管,形成開發利用保護和監督合力。
各地采石場數量指標將進行優化調整
《通知》提出,維持全省采石場數量1150個的總量控制指標不變,對各地指標進行優化調整,今后將根據各地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同時結合我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進行動態調整。各地要用足用好下達的采石場指標,確保建筑石料資源供應量充足。
按照全省年產建筑碎石類建筑石料30000萬立方米(實方)的總產能要求,細化明確各地級以上市年度產能任務。各地要確保在2022年底前按任務要求如期達產,并在之后按年度總量平衡的原則,對因資源耗竭或政策性關閉采石場而退出的產能,及時新設置采礦權予以增補。
同時各地要按照產業聚集、規模化、集約化、綠色發展的要求,建設一批大型建筑石料生產基地。廣州、珠海、韶關、河源、惠州、江門、陽江、肇慶、清遠、云浮等市要重點建設若干儲量規模1億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型建筑石料生產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