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黃梅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廖某被法院以犯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至此,以廖某為首,吳某、王某新、蔣某(以上三人已另案判決)為骨干的強行非法獲取高鐵項目砂石料供應權的犯罪團伙成員全部被判刑。
案情回顧
經查,2017年9 月份至 2018年1月份期間,廖某與吳某、王某新、蔣某為獲得安九高鐵項目部的砂石料供應權進行謀劃。他們決定由廖某、吳某、王某新、蔣某找供應商負責人邢某以談判的形式要求參與供應砂石料。
遭到邢某的拒絕后,分別由吳某指使毛某波、黃某,王某新指使蔣某、蔣某乙、蔣某丙等人阻止邢某向安九高鐵項目部供應砂石料。
毛某波、黃某等人多次開車到高鐵工地以堵住磅房、言語威脅的方式,阻止送料車隊過磅卸料,司機們被迫將混合料拉到別處,導致施工不順利。
2017年11月份,吳某指使毛某波等人到該縣五里村高鐵工地阻止邢某26輛拉料車卸料,后司機全部將混合料拉到小池,邢某不得不對每位司機補償200元,共計5200 元。
2017年12月底至 2018 年元月期間,廖某、吳某得知邢某在繼續拉砂石料供應高鐵工地后,就讓王某新安排人員去該縣五里村高鐵工地阻止運料車隊。王某新隨后安排蔣某、蔣某乙、蔣某丙等人伙同毛某波一起到工地攔住運料車,并阻止車輛卸料。
后邢某被迫找吳某協商,吳某提出每方混合料收取3元管理費的要求,在未得到邢某同意的情況下,吳某便安排毛某波、黃某到五里磅房計賬,按一立方米砂石料3元結賬。
邢某被迫將供料合同轉給沈某鵬。后廖某與王某新等人商量教訓沈某鵬,并提供了作案工具。王某新帶人將沈某鵬非法拘禁并打傷,經鑒定沈超鵬的傷情為輕微傷。
據了解,安九高鐵黃梅段全長51千米,設計時速350公里,建設工期5年,總投資100.82億元,沿線經過獨山鎮、杉木鄉、黃梅鎮、濯港鎮、孔壟鎮、分路鎮、新開鎮7個鄉鎮,設黃梅東、黃梅南兩座車站,整個工程分3個標段進行。
高鐵建設有利于進一步促進黃梅縣經濟持續發展,維護高鐵建設秩序檢察機關責無旁貸。據悉,2018年以來,黃梅縣檢察院一共對辦理了5起高鐵工地盜竊案、4起涉及高鐵建設的強迫交易案,共批捕11人,提起公訴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