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錢不準采沙?賀州“龍江村村尾寨理事會”8人被判刑!
2019-10-18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
對涉惡案件堅持“打財斷血”原則,
用足用好罰金執行手段,
有效杜絕涉惡犯罪再次滋生。
近日,八步區法院對一起涉惡案件依法判決,判處陳榮逢犯敲詐勒索罪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
2013年,被告人陳榮逢及莫守銷、嚴仁勝、嚴揚喜、嚴文金、陳綿桂、嚴揚棠、陳勝榮(七人均已判刑)等人為向賀州市八步區仁義鎮龍江村村尾寨河段采沙的老板非法收取費用,遂成立了“龍江村村尾寨理事會”,并組成一個“惡勢力”團伙,然后專門到此河段的各沙場威脅采沙老板要交“地租費”,否則不準采沙。
“理事會”成員
如遇不愿繳費的老板,
就會組織本村村民
到該沙場阻攔采沙船開工,
用石頭砸采沙的沙船。
該院認為
被告人陳榮逢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構成敲詐勒索罪。為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不受非法侵犯,打擊刑事犯罪,八步區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規定,判決被告人陳榮逢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目前該案判決已經生效,
罰金刑已移送執行。
八步區法院執行局已經對
被執行人陳榮逢送達執行通知書,
進行“四查兩查”,
窮盡一切手段查找被執行財產,
真正做到“打財斷血”,
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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