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日前,中央10部門聯合6省市發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堅決治理“散亂污”企業。所有企業掛牌生產、開門生產。
加快調整能源結構。2019年10月底前,“2+26”城市完成散煤替代524萬戶。其中,天津市36.3萬戶、河北省203.2萬戶、山西省39.7萬戶、山東省114.3萬戶、河南省130.7萬戶。
積極調整運輸結構。將加快推進京津冀及周邊地區32條鐵路專用線重點建設
項目。
優化調整用地結構。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強化道路揚塵管控,加強堆場、碼頭揚塵污染控制。
建設機動車“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系統。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開展柴油貨車和揚塵專項治理行動。實行企業分類分級管控,環保績效水平高的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可不采取減排措施。
強化監督問責。結合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重點督察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不作為、慢作為以及“一刀切”等亂作為,甚至失職失責等問題。
從近年來歷次實施的“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影響來看,
砂石開采、加工、運輸等方面受到很大影響,砂石
礦山企業、運輸單位以及上下游企業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確保順利“過冬”。
《行動方案》印發部門:中央10部門+6省市
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
《行動方案》實施范圍: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濟源市)。
《行動方案》還要求:
◆ 要依法開展整治,堅決反對“一刀切”。要培育、扶持、樹立標桿企業,引領集群轉型升級;
◆ 加大依證監管和執法處罰力度,督促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對無證排污單位依法依規責令停產停業;
◆ 嚴厲查處機動車超標排放行為。強化多部門聯合執法,各地要加快在主要物流貨運通道和城市主要入口布設排放檢測站(點),針對柴油貨車等開展常態化全天候執法檢查,2019年10月底前,北京市實現主要貨運通道和城市入口全覆蓋,天津市不少于15個,河北省各城市不少于5個。加大對物流園、工業園、貨物集散地等車輛集中停放地,以及大型工礦企業、物流貨運等重點單位入戶檢查力度,做到檢查全覆蓋。
◆ 深化區域聯動。淮海經濟區內臨沂、棗莊、日照、泰安、商丘、周口等非重點區域城市,應參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預警啟動標準,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同步開展區域應急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