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出臺《海南省建筑石料機制砂一體化生產資源保障工作方案》(下稱方案),旨在切實做好建筑石料和機制砂保障工作,遵循全省一盤棋統籌布局安排,加快推進建筑石料機制砂一體化生產。
《方案》提出,從 2019 年起每年供給不少于4610萬立方米建筑石料,2019年供給機制砂800萬立方米,從2020年起每年供給機制砂1000萬立方米,確保高效有序供應經濟社會發展所需建筑石料和建筑用砂。
海南省要求提高在產
礦山生產能力,加快在建礦山投產,推進建筑骨料基地建設,以推進建筑石料、機制砂生產一體化,促進綠色、集約、高效生產,進一步優化開發布局和產業結構。
《方案》規定,要全力推進現有開采建筑石料礦山達產。
目前海南全省處于有效期內且正常開采的建筑石料礦山 56 個,保有資源儲量9358萬立方米,核定開采規模1432 萬立方米/年。各市縣政府要針對當前礦山產能不足等問題,現場組織推進石料及機制砂生產保障工作,加強專項督促指導,協調解決礦山存在的實際問題,推動礦山企業在確保環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開發力度、擴大產能,增加建筑石料和機制砂供給。
要加快已出讓采礦權的建筑石料礦山建成投產。
目前全省已出讓采礦權但未建成礦山或未投產的38個,保有資源儲量10034萬立方米,設計年開采規模1170 萬立方米/年。各市縣政府要對轄區內未建成及未投產問題進行逐一梳理,加強分類指導,按“一礦一策”制定推進措施,加快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確保建筑石料和機制砂有效供給。對因涉及生態保護紅線、高等級林地、風景名勝區、安全距離不足等因素而無法實施開采的采礦權,各有關市縣政府應依法依規通過礦區范圍調整、資源等量置換、采礦權整合建設大中型礦山等方式進行處置。
《方案》要求,要建設大中型建筑石料機制砂一體化生產骨干基地。
要對標建筑石料、機制砂保障任務,加快出讓大中型儲量規模的石料采礦權,推進建筑用石料、機制砂一體化生產骨干基地建設。
五指山、白沙、保亭、瓊中等中部生態保護核心區市縣,原則上不再新出讓石料采礦權。從2020年起,各市縣原則上不再出讓資源儲量小于500萬立方米的石料采礦權。將骨干基地建設納入省重點建設項目,從源頭解決規劃、用地、用林等問題,進一步簡化有關環評等審批流程。探索建立建筑石料資源儲備機制,建立健全相關收儲、釋放、運營制度。
要以生態為底線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加快依法依規建設綠色礦山,新出讓建筑石料采礦權應按綠色礦山建設標準落實規劃設計及建設投產,要提高建筑
砂石骨料生產規模化、集約化水平,突出建設大中型
砂石骨料生產基地。同時,加快現有礦區綠色礦山建設,限期關閉小型石料生產礦山,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完善產業結構,促進整合開發,并將礦山生態修復與鄉村振興、全域旅游、土地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有機結合,因地制宜推進礦山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據了解,6月24日,海南省長沈曉明主持召開七屆省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了《海南省開辟砂源保障供給工作方案》。該方案要求,要以先進技術開發機制砂,嚴格控制河砂開采,鼓勵建筑廢棄物循環使用,根據國際市場砂價變化發揮進口砂補充作用,充分利用淡化海砂資源。
此次,海南省出臺《海南省建筑石料機制砂一體化生產資源保障工作方案》,明確提出砂石料供給的具體目標,是對砂石供給工作的進一步深化落實,將對推動海南省砂石供給提供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