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國辦發〔2019〕23號)。《方案》中指出:貨車的公路通行費將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同時入口不停車稱重。
《方案》節選原文如下:
(三)加快修訂完善法規政策。
加快推進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工作。(司法部負責, 交通運輸部配合)
清理規范地方性通行費減免政策,出臺優化重大節假日小型客車免費通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等通行費減免政策的具體實施意見。(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修訂《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標準。(交通運輸部負責)
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從2020年1月1日起,統一按車(軸)型收費,并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同步實施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不停車稱重檢測。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引導擁堵路段、時段車輛科學分流,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研究統-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摩托車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負責)
完善高速公路信用體系,對偷逃車輛通行費等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交通運輸部、 發展改革委負責,人民銀行等配合)
對此新政,不少砂石貨運從業人員都抱有疑問:按軸收費后,空車、重車該怎么收費?如果收費一致,豈不是非常不合理!
就這些問題,日前,交通運輸部的相關負責人給出了明確答案。
1、 空車、重車統一收費,且收費合理
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區分重車、空車,統一按車(軸)型收費是科學的、合理的,是國際上的普遍做法,客觀上也能激勵司機在收費公路滿載運輸,以降低空駛率,節約物流運輸成本。
2、 收費保證不大于原計重收費的額度
交通運輸部公路局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我們將要求各地確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條件下,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每一類車型的通行費費額不大于原計重收費的通行費費額。”
3、 高速公路未來沒有超載車
貨車計重收費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治超,用超額收取超載車輛的費用來補償其對公路資源的破壞。
從本質上來說,貨車計重收費的做法并沒有起到治超的作用,反而成了某些人創收的手段。而按軸收費,超載勸返的方式,無疑更加科學合理。
2020年1月1日起,新政策將正式來襲,貨車過路費按車(軸)型收費,無論空車、重車統一收費!新標準實施后,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將不能駛入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將實現不停車稱重,所有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將不允許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