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購買河砂需要開證明,相信行業同仁已經有所耳聞。
而在河砂供不應求的海南澄邁,個人購買河砂除需要需村、鎮、建設審批單位領導審核批準外,購買河砂的方量自己也不能決定,需要審批部門實地探查確定數量。
日前,海南澄邁個人購買河砂審批程序已經制定完成,個人購砂申請程序如下:
第一步:購砂者填寫購砂數量核準申請書
前提條件:必須要在平整土地、挖好地基等土建工程完成后進行用砂申請,嚴禁意向申請購砂。
第二步:購砂者憑報建材料和“個人購砂數量核實申請書”到所在村委會、所屬轄區鎮人民政府規劃所等報建審批部門進行購砂數量審核;
第三步:報建審批部門自接到購砂數量核實申請后,于3個工作日內完成實地考核,根據實際評估結果做出準確用砂量,填寫購砂憑證;
第四步:私人購砂數量核準申請書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報建部門分管領導審批;
第五步:購砂者攜帶身份證(復印件)、購砂憑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規劃報建部門出具的合法證明材料到能源公司就近銷售點購河砂(嚴禁安排沒有購砂憑證的車輛進行購砂;購買河砂的車輛容積不能超過8立方米);
第六步:城投能源公司大拉河砂銷售點做好購砂登記,嚴格按照銷售流程,根據購砂憑證中建設河砂用量進行銷售。
購買河砂需要打申請、需要村里鎮里開證明,有種一夜回到計劃經濟時代的感覺。但在河砂供應失衡的地區,能夠清廉高效執行的配給制度或許是最為有效的應對方式,既能保證民生需求,也可以有效應對批砂倒賣的違規操作。
當前,包括海南在內的我國東南沿海地區已經有大量進口河砂補充市場需求,成熟的機制砂技術也正在逐步推廣,若未來建筑用砂供應恢復正常,類似“砂票”的配給制度可能只是曇花一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