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南充市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關于全市砂石資源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同時成立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任組長,市委專職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分管聯系領導和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副組長,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和沿江各縣(市、區)黨委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市砂石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實施意見》要求,全市要按照“依法行政、嚴格管理;市級統籌、屬地負責;統一規劃、協調推進;規范經營、集約發展”的工作原則,完成“回收砂石資源開采權;建立完善
采砂規劃;取締規劃外砂石堆碼場、合理削減船只;優化資源配置”等工作任務。
《實施意見》指出,南充全市砂石資源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工作主要分為“動員準備、綜合治理、規范管理”三個階段進行:
2018年12月10日前為動員準備階段。
根據印發的《實施意見》,開展政策宣傳、輿論引導工作,沿江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摸清轄區內砂石行業基本情況,建立改革工作臺賬,啟動優化資源配置工作。
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20日為綜合治理階段。
在市級監督指導下,沿江各縣(市、區)分別開展轄區內砂石行業綜合治理,通過到期收回、未到期回購等方式回收轄區內砂石開采權,取締規劃外砂石堆碼場,按照船舶承載量合理削減轄區內過剩注冊采砂船只,建立采砂船舶集中停靠制度,規范推進過剩采砂作業船舶(機具)處置等工作。
要強化執法檢查,加大監管力度,取締違法開采、生產、銷售砂石企業,堅決打擊非法開采、運輸、銷售砂石行為;嚴厲查處無證經營、偷逃稅費、欺行霸市等違法經營砂石行為;堅決打擊私自買賣國有砂石資源行為。
要逗硬案件查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黨員干部及其他國家公職人員入股參與非法采砂經營活動或為非法采砂充當“保護傘”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砂石資源經營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因重視不夠、組織不力、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28日為規范管理階段。
沿江各縣(市、區)要依法依規加強對轄區內河道采砂管理,做好砂石開采規劃、生產現場監管和采區安全穩定等工作。監督指導依法依規取得經營權的企業,按照“科學規劃、有序開采,規范管理、市場運營,適度開發、保護生態”的原則開展經營活動,依法辦理河道采砂許可、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環境影響評價等審批手續,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規范化砂石堆碼場,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