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偽裝”清淤砂 歪心思將自己送上犯罪路
2023-07-11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近日,洞頭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非法開采、買賣海砂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不法分子打著航道清淤疏浚工程的幌子,在未取得相關許可證的情況下抽采海砂并出售牟利,受到法律的嚴懲。
2022年4月,周某明赴福建省霞浦縣與李某游商定交易非法抽采的海砂,由李某游聯系海砂賣家,并套用李某游承包的清淤工程手續,意圖將非法抽采的海砂偽裝成合法挖取的清淤砂。周某明支付李某游3元/噸的手續套用費。隨后,周某明雇傭王某偉負責租用并指揮周某偉及張某道的船只作為運砂船,前往福建海域,從
采砂船上過駁非法抽采的海砂,并運回浙江省寧波市碼頭卸載。
2022年5月10日,兩艘運砂船在返航途中被溫州市海警局查獲。經稱量、檢驗與鑒定,兩艘運砂船共運載海砂6700余噸,價值50余萬元。據調查,2022年4月24日至5月9日期間,周某明、李某游采用上述方式共交易海砂7次,累計運砂約22900噸,李某游將周某明支付的購砂款通過現金方式支付給海砂賣家,從中賺取手續套用費68000元。
洞頭法院審理認為,周某明、李某游明知是非法來源的海砂,仍合謀后分別予以購買、出售,王某偉受周某明指使而雇傭張某道、周某偉予以運輸,其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對周某明、李某游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15000元和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80000元,對王某偉、張某道、周某偉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至一年不等,適用緩刑,并處罰金50000元至20000元不等。
法官表示,近年來,受利益驅動而越發頻繁的非法采挖海砂活動屢禁不止,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系統和地質環境。本案的處理體現了人民法院加大海洋資源保護,嚴厲打擊了非法采挖海砂行為,對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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