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最高法中國海警局聯手打擊涉海砂違法犯罪
2023-06-13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6月8日是第15個世界海洋日、第16個全國海洋宣傳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當天以“法治護航助力海洋強國建設”為主題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海警局依法打擊涉海砂違法犯罪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紀要》)、《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海警局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紀要》對‘兩高’《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作出更加具體、細化、有針對性的規定,明確涉海砂犯罪的定性處理問題,進一步統一執法司法尺度。”最高檢二級大檢察官萬春出席新聞發布會介紹說。
據了解,《紀要》圍繞涉海砂違法犯罪案件中的“罪名適用”“主觀故意認定”“下游行為的處理”“勞務人員的責任認定”“涉案海砂價格的認定”“涉案船舶、財物的處置”和“加強協作配合與監督制約”作出明確規定。針對實踐中涉海砂犯罪由“采運銷”一體化向采運分離、“采運銷”專業化演變,以及海上犯罪證據難以固定、易于毀滅等新情況,《紀要》明確對于過駁和運輸海砂的船主或者船長明顯違背航海常規操作或者存在顯著異常行為,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情形,可以認定其具有犯罪故意。
同時,為有力斬斷涉海砂黑色產業鏈,《紀要》對非法運輸、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非法采挖的海砂及其產生的收益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適用問題予以明確。針對涉海砂犯罪中一般船員責任難以劃分、涉案海砂價格難以鑒定、涉案船舶財物難以處置等新問題,《紀要》堅持依法準確適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區分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切實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確保實現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2018年以來,檢察機關與海警機構共同構建規范高效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協同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在各級海警機構設置履行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職能的辦公室191間,已經覆蓋全部沿海省份。這些辦公室通過監督協作、督促落實、咨詢指導等,有效解決基層執法實踐疑難問題,提升了海上刑事案件辦理質效。
為及時總結、提升和推廣實踐中的有益探索,最高檢、中國海警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指導意見》。在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明確責任分工、依法規范開展偵查活動和偵查監督工作的基礎上,立足實踐,提出多項務實舉措,如在規范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設置方面,明確各地可以結合本地實際設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采用專職常駐、輪值常駐、定期當值等不同模式;在對立案監督、偵查活動違法行為監督的基礎上,增加了對影響辦案質效、人民群眾關心的撤案、“掛案”以及治安管理領域行政處罰和刑事司法銜接情況的監督。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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