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環境損害賠多少?浙江溫州發布《指南》
2023-03-27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水生態環境是無價之寶,損害行為卻成本太低。如何用“有價”賠償,及時有效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日前,溫州市在浙江全省率先印發《溫州市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進一步規范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2022年11月,某建材公司擅自將
砂石大面積堆放在楠溪江灘地,在市縣兩級水利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違法企業簽訂全省首例河道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賠償生態環境損害金576萬元,開創了全省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先例。
“此前的水生態環境違法案件處理中,多以行政處罰為主,就處罰力度和處罰金額來講,都不足以修復所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未來,此類案件的辦結除了損害擔責,還要賠償到位、修復有效。”據市水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在成功辦結上述案件的基礎上,根據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并結合我市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實際,制定了該《指南》,以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難題。
《指南》適用河湖水域空間非法占用和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同時,將非法
采砂、非法取水、涉水建設
項目占用水域未補償等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也納入損害賠償范圍。此外,《指南》還涵蓋了案件啟動、評估、磋商、修復等全流程全過程,并明確各地要建立由水利局領導、相關業務科室組成的工作專班,具體負責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有價”賠償怎么賠?記者從《指南》獲悉,水利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內容主要由5方面構成:一是清除污染費用,二是生態環境修復費用,三是生態環境功能損失,四是調查、鑒定評估費用,五是生態損害防治費用。
根據《指南》,賠償義務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需要修復的,可以自主修復,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機構修復。賠償義務人無法修復的,可以繳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或結合本區域生態環境損害情況開展替代修復,各地水利部門及相關單位對生態環境修復工作進行日常監督、驗收。
為確保賠償案件辦理質量,我市采取市級統籌管理模式,要求各地健全線索篩查機制,按照“應賠盡賠”的原則,加強線索篩選,各地統一上報后,由市水利局統籌指導并以市局名義發函指定屬地辦理。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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