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河市愛輝區河湖長制辦公室區政府網站連發三公告,“關于全面開展河湖岸線利用建設項目和特定活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的公告”“關于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高桿作物的公告”和“關于嚴禁河道非法采砂等行為的公告”,加強河湖岸線管控,多項舉措并舉,扎實推進河湖治理工作。
“關于全面開展河湖岸線利用建設項目和特定活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的公告”中公布黑河市愛輝區河湖長制辦公室聯合多部門開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根據《黑龍江省河湖岸線利用建設項目和特定活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明確清理整治范圍、清理整治對象及時間安排,從2022年12月開始至2024年4月30日前開展自查、核查、排查、清理、整治,列入水普名錄的全部河湖(不包括已干涸的湖泊)。清理整治完成嚴重阻水、影響防洪安全河道管理范圍內已建、在建的建設項目和特定活動。
“關于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高桿作物的公告”和“關于嚴禁河道非法采砂等行為的公告”進一步提出河湖岸線管控內容及管理措施,明確提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阻水建筑物、構筑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種植影響行洪的林木(堤防護堤地防浪林和河道岸邊護岸林除外)和高桿農作物(玉米、高桿高粱等作物);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修建交叉建筑物壓縮河道行洪斷面,需經過水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避免人類活動侵占、縮窄河道情況;禁止人為抬高河道地面高程;禁止損毀堤防、護岸、閘壩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設施、水文監測和測量設施、河岸地質監測設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設施;禁止在堤防和護堤地進行建房、放牧、養蜂等各類不安全行為;嚴禁未經許可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不按許可要求采砂;嚴禁國家工作人員和農村基層干部參與任何與河道采砂有關的活動等多項禁止行為。
公告中也明確了河湖管控責任,全面實行防汛和清障工作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河道管理范圍以河湖管理范圍劃界成果為準。嚴格落實河湖長制,區鄉村三級河湖長要自覺擔負屬地監管責任,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對違法行為,也有明確指示,對發現在河道管理范圍內有以上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將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對國家工作人員和農村基層干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提出嚴厲打擊偷采、偷運
砂石的非法行為,水務、公安、檢察、交通、司法、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河道采砂等行為的管理工作。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妨礙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項公告連發,細化管控范圍,明確責任及處罰事宜,多項舉措并舉,為加強全區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暢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河湖生態健康,鞏固“清四亂”成果,有效保護全市河流、湖泊水域生態環境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