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四川雅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掛牌出讓天全縣百窯溝建筑石料用灰巖、玄武巖礦采礦權,查明資源量:4978.4萬立方米(約1.5億噸),開采規模:不低于600萬噸/年,出讓起始價:24500萬元。
天全縣百窯溝建筑石料用灰巖、玄武巖礦采礦權拍賣出讓公告
雅公資礦拍告〔2022〕0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交易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受雅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雅安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將組織實施天全縣百窯溝建筑石料用灰巖、玄武巖礦采礦權拍賣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簡介
標的名稱:天全縣百窯溝建筑石料用灰巖、玄武巖礦采礦權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玄武巖
查明資源量:4978.4萬立方米(其中石灰巖礦4860.4萬立方米、玄武巖礦118萬立方米)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新設
礦山,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開采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采。開采規模:不低于600萬噸/年(以實際頒證為準)。
出讓起始價:24500萬元
擬出讓年限:20年
拍賣活動時間:2022年11月1日13:30
二、其他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一)拍賣出讓成交后,競得人未能按出讓公告或出讓文件要求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競得人需承擔成交價總金額20%的違約經濟責任(上限不超過出讓起始價)。
(二)本次出讓的標的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物權。
(三)本次出讓采礦權的地質勘查程度為詳查,如辦理其他準入手續需要提高地質勘查程度的,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四)采礦權到期后根據剩余資源量按照屆時的法律法規辦理延續手續。采礦權到期未批準延續的,需在3個月內進行清場,自行拆除相關設備,并進行復墾復綠,政府對其遺留的資產、設施、設備、剩余資源等不予以補償。對限期內未處置資產等視為礦山企業自愿放棄,礦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有權自行處置,頒證機關依法依規注銷礦權。
(五)采礦權出讓收益不含相關稅費(采礦權占用費、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土地及附著物補償、道路建設等費用)。
(六)競買人在參與競買前,應自行到礦權設置地踏勘調查,真實了解存在的采礦風險情況,出讓人提供的資源情況為有資質單位進行勘測的結果,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競買人競買申請一經受理后,表明競買人對本次拍賣的采礦權涉及到的相關產業政策已充分了解,即視為競買人對該采礦權所有的技術資料和參與競買的有關文件已查閱并認可,對拍賣文件設立的所有條款完全響應,競得人競得后須自行承擔各項風險。
(七)競得人須充分掌握了解礦山生產、開發利用過程中安全、環保、林業、稅務等國家(行業)相關政策法規,風險須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八)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及爆破安全距離內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著物(含果、竹、木、墳墓、輸電桿線等)等生產生活設施的使用和補償均由競得人依據有關規定在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的協調下自行解決,相關費用自行承擔。存在以上問題無法協調處理而影響礦山開采的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九)礦山開采前、礦山建設中涉及的用地、用水、用電、公路、生態環境保護、林地使用、水土保持、安全生產及基礎設施等工作,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并依法完善相關許可手續。
(十)礦山開采時工程布置必須符合礦山開采有關規范,杜絕形成安全隱患,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發生安全事故;雨季做好防洪排水工作;礦山開采過程中嚴格做好“三防”措施。
(十一)采礦權前期出讓成本(包括政府開展的地勘工作費用等)共201.02萬元,不包括在采礦權出讓收益內,應由競得人單獨承擔,競得人應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給天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專戶。
(十二)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采礦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十三)競買人若有異議或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天全縣人民政府(聯系方式:13980173470 徐先生)和雅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系方式:0835-5963735 廖女士)書面提出。
(十四)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礦產資源開發的意見》有關資源就地轉化的原則,競買人可與天全縣人民政府簽訂書面承諾書,承諾在取得該采礦權后按天全縣人民政府關于該礦權的產業要求,在天全縣境內發展石灰巖相關產業鏈,實現資源就地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