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貴港市交易中心發布公告,掛牌出讓一宗建筑用玄武巖礦采礦權,擬出讓30年(含0.9年礦山基建期),起始價12億元。
該
項目名稱為廣西貴港市港南區木梓鎮石牛嶺建筑用玄武巖礦,礦區位于廣西貴港市港南區木梓鎮,礦區面積1.2618平方千米,可利用資源量29613.83萬噸,其中建筑石料用玄武巖礦24497.33萬噸,綜合利用圍巖(砂巖、玄武巖礦風化層、斜長玢巖夾石、殘積層)5116.5萬噸。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2年06月21日—2022年07月14日掛牌時間:2022年07月19日—2022年08月02日
受讓人須投入專項資金用于助推資源所在地鄉(鎮)和村委的鄉村振興建設,專項資金投入總額為采礦權出讓成交價90%,具體實施方案由受讓人在礦山正常生產后商資源所在地的村委、鄉(鎮)制定,報港南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受讓人應在正常生產后3個月內取得實施方案的批復。
助推鄉村振興資金的投入比例,2023年內應達到總投入資金的20%,2025年內應達到總投入資金的40%,2030年內應達到總投入資金的60%,2035年內應達到總投入資金的100%。如受讓人不能按時完成當年期投入計劃的,該部分應投入尚未投入金額順延至下年期投入,并每日按遲延應投入尚未投入金額的2‰提高下年期鄉村振興投入金額。
受讓人要及時完善采礦權登記相關材料,1年內完成辦理采礦許可登記手續,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成的,要向出讓人作出書面說明。否則,按自動放棄采礦權處置,所交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還。受讓人取得采礦許可證成為采礦權人后,要及時開展礦山建設和竣工投產,礦山投入生產滿1年,采礦權才能夠轉讓。
根據采礦權可開采資源量及設計的生產規模,礦山可在出讓年限內完成開采,采礦許可證到期后原則上不予延續,剩余資源儲量由國家無償收回,登記機關無條件公告注銷采礦權。確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原因致使無法完成礦山開采的,由集體研究決定是否再次予以延續。
受讓人應按照廣西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和運營管理。受讓人須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編制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并于礦山開始生產1年內建成綠色礦山,2年內達到自治區級綠色礦山標準。
受讓人應當積極申請相關工業用地,必須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后三年內在貴港市建成投產5000噸/年玄武巖連續纖維生產線,投產后每年玄武巖連續纖維產量需達到5000噸以上(含5000噸)。
受讓人必須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后兩年內新投資或引進5家以上玄武巖深加工企業,入駐港南區,五年內上述深加工企業年總產值達到200000萬元,年稅收達到10000萬元,并連續三年保持年稅收10000萬元以上,企業年總產值達到20000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