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二十一號建筑用砂礦采礦權公開掛牌出讓交易公告
(公告文號:昌州政資礦交公〔2022〕1號)
依據《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的通知》(國土資規〔2017〕7號)、《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探礦權采礦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新黨廳字〔2018〕57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產資源管理若干事項暫行辦法》(新自然資規〔2021〕1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昌吉市人民政府昌市政函13號批復,同意對昌吉市二十一號建筑用砂礦采礦權進行公開出讓,并委托昌吉州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以網上交易方式組織實施,根據《昌吉市二十一號建筑用砂礦采礦權公開掛牌出讓實施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昌吉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昌吉市石河子西路104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網
場所:交易平臺網址:http://www.cjzwfw.cn/cjggzy/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東經87°13′36″;北緯43°49′10″面積:0.19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XY
14853657.2129518528.34
24853556.9329518044.20
34853933.2529517966.25
44854033.5329518450.4
*
資源儲量:407.70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米至 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競得人在辦理采礦登記前須按有關規定編制《
礦山開發利用方案》,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嚴格執行。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在辦理采礦登記前須按有關規定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嚴格執行。
擬出讓年限:3.87年
起始價:2039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競買申請人必須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營利法人或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 (二)銀行出具不低于2000萬元的資金證明;(三)由礦產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五年內沒有礦業權競買違約證明; (四)未在“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內;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2年03月10日—2022年03月24日
網上地址:競買申請人報名審核通過后,于2022年3月10日23:59分報名截止前登錄昌吉州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網站www.cjzwfw.cn ,根據提供的建行賬號,足額交納保證金。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競買申請人可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疆)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cjzwfw.cn/cjggzy/),查找下載中心,查看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注冊流程操作手冊。按照“礦業權競買人操作手冊”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和上傳報名資料。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2年02月10日—2022年03月10日申請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競買申請人可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疆)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cjzwfw.cn/cjggzy/),查找下載中心,查看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注冊流程操作手冊。按照“礦業權競買人操作手冊”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和上傳報名資料。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銀行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銀行資金證明;由礦產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五年內沒有礦業權競買違約證明;競買申請書加蓋公章;“信用中國”網站信用報告或截圖加蓋公章。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掛牌成交后,競得人與昌吉州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簽訂《成交確認書》并簽章,按照收費標準,在5個工作日內交納礦業權交易服務費。 (二)競得人按照《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并按合同約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
八、風險提示
(一)競買申請人可自行組織現場踏勘,費用自理。 (二)礦產資源開發、綜合利用具有較大投資風險,投資風險由競得人承擔。包括: 1.本次出讓的采礦權區域勘察工作程度較低,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存在的資源儲量變化帶來的風險。 2.“三線一單”環保法規政策調整及“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調整等法規、政策風險。 3.競得人事先不了解、事后不執行地方政府貫徹執行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按照國家、自治區人民政府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項目)等,而引發的政策性投資的風險。 4.不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確保安全、環保投入,不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規范和要求,觸及法規、政策風險。 (三)涉及采礦權的地上附著物(水、電、林、草等),由水利、電力、自然資源等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給予協調解決。礦區涉及有關土地、草場、林地等占用、補償審批、環境保護以及其他有關手續的,由競得人及時依法依規辦理。 (四)通過競買資格審查的申請人,須在規定之日前交納競買保證金400萬元,競得人按照《出讓合同》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后,交納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全部退還;未競得人交納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全部退還。競得人棄權或違約的,成交結果廢止。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任何單位及個人,如對本礦業權出讓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出讓人或交易機構反映(以公告期內收到時間為準)。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得結果無效,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且5年內不得參與出讓人組織的礦業權出讓招、拍、掛活動: 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的;2、競得人未按《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或者拒絕簽訂的; 3、競得人未按照《出讓合同》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及服務費;4、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5、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六)競買人應自覺遵守掛牌出讓的有關規定,違反競買規則和破壞競買活動者,取消競買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競得人取得成交確認書后,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規定,與昌吉市自然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并按合同約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后,申請辦理采礦登記手續。 (八)競得人在辦理采礦登記前須按有關規定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在礦山開采過程中嚴格執行。
本公告在昌吉市自然資源局 門戶網站、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網 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昌吉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