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相關鄉鎮、水利工作站:
為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維護河勢穩定,確保河道采砂“依法、規范、安全、有序”進行,適應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根據《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實施<龍巖市永定區河道采砂規劃
項目報告(2021-2025)>的批復》,結合永定區實際,我局對2022年度河道采砂計劃制定如下:
一、禁采區
根據禁采區劃定的原則,以及河砂開采的控制條件,結合永定區河道的實際情況,禁采區劃定如下:
1、一級禁采區劃分如下:
(一)永定河湖雷鎮龍潭頭電站壩頭以下至古二村龍安寨大橋河段,河段全長13.8公里,該區防洪體系比較健全,是城區所在地和拓展延伸范圍。
(二)汀江主河道有通航要求的水域。
(三)國控斷面(廣東大埔青溪自動監測站)、省控監測斷面(東溪橋、桂竹橋、峰汀大橋、棉花灘庫心)和省界監測斷面(下洋沿江橋)取水點上游5公里。
2、二級禁采區(限采區)
(一)永定河湖雷鎮園潭角電站壩頭以下至養龍泉電站壩頭河段。
(二)金豐溪下洋鑫洋電站壩頭至湯子閣電站壩頭。
3、禁采水域
⑴禁止在大、中、小型水庫大壩的上下游各300m、200m、100m河段內采砂;⑵禁止在大型、中型攔河閘、壩的上下游各150m、100m河段內采砂;⑶禁止在無壩引水口的上下游各200m河段內采砂;⑷禁止在架空電力線路和河灘鐵塔周圍50m內采砂;⑸禁止在水文測驗河段的基本斷面上、下游各500m河段內采砂;⑹禁止在江河電纜兩側各100m(中小河流各50m)以內采砂;⑺禁止在特殊大橋(單跨長>150m、多跨總長>1000m)、大橋(40≤單跨長≤150m、100≤多跨總長≤1000m)、中橋(20≤單跨<40m、30<多跨總長<100m)、小橋(單跨長<20m、多跨總長≤30m)的上游500m、下游各3000m、2000m、1000m的河段內開采。
⑻禁止在沿鐵路、防洪堤各距基本30m、15m以內采砂。
⑼禁止在有通航要求河段內采砂。具體為汀江主航道,村支叉、桃泉支叉、黃潭河羅家營支叉、橫橋支叉航道。
⑽禁止在國道、省道、區道、鄉道的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100m、50m以內采砂;禁止在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橋梁周圍200m、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m以內采砂。
二、保留區
除禁采區和可采區之外的區域劃定為保留區。
三、可采區
根據批準的《龍巖市永定區河道采砂規劃項目報告書(2021-2025)》及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永定區2個可采區9個可采點,年度采砂控制總量為15.5萬立方米,實際來砂量受當年洪水及上游相關因素影響,具體可采區情況見《永定區河道采砂規劃可采區情況表》。
四、實施辦法
1、采砂企業或個人要按照“雙控”(采砂總量控制,船只數量控制)和“五定”(定開采范圍、定作業方式、定作業時間、定尾碴清理、定安全責任)的要求,認真做好采砂作業,嚴厲打擊無證采砂或超范圍、超數量采砂等違法違規采砂行為。
2、通過政府指定或競標獲得河道采砂開采權的企業,要求2022年到區水利局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后方可開采作業。
龍巖市永定區水利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