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 遵義市習水縣自然資源發布了習水縣回龍鎮向陽村板栗樹組四基洞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公告顯示,習水縣自然資源局公開掛牌出讓習水縣回龍鎮向陽村板栗樹組四基洞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推斷資源量1599萬噸(含邊坡資源量),擬出讓年限10年,起始價:207萬元。要求按《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6-2018)要求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礦山在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和相關工作。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實行邊生產、邊治理、邊復綠,在礦山關閉的同時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工作。
習水縣回龍鎮向陽村板栗樹組四基洞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遵市交易〔礦〕掛字〔2021〕17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掛牌人)受習水縣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出讓人)委托,采取掛牌方式出讓習水縣1宗采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習水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習水縣習水東路7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遵義市新蒲新區播州大道遵義市政務服務中心大樓801室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習水縣回龍鎮向陽村板栗樹組四基洞建筑石料用灰巖礦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地理位置:習水縣回龍鎮向陽村
面積:0.1516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資源儲量:推斷資源量1599萬噸(含邊坡資源量)
開采標高: 1065米至 85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按《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6-2018)要求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礦山在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和相關工作。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實行邊生產、邊治理、邊復綠,在礦山關閉的同時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工作。
擬出讓年限:10年
起始價:207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礦業權競買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業權交易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中有關競買人資質條件的規定。2.礦業權競買人應為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若競得人注冊地不在習水縣境內,應在習水縣境內注冊全資子公司進行采礦權登記申請。3.被列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的企業禁止參加本次掛牌活動。4.該采礦權為單獨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5.本次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只能通過遵義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進行,只有按規定的操作程序進行網上報名并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才能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1年12月17日—2022年01月04日
地點::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通過遵義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接受競買申請和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郵件、傳真、口頭等其他形式的報名。凡有意參與的競買人,須在掛牌人門戶網站“下載中心”中下載《遵義市-土地礦權交易操作手冊》,并認真閱讀。報名參與的競買人均視為自愿接受《遵義市-土地礦權交易操作手冊》、出讓公告和出讓文件中所有規則的約束、按照交易規則進行操作并接受網上交易的最終結果。凡有意參與的競買人,須首先注冊成為掛牌人電子交易系統會員,在掛牌公告期內憑注冊用戶名及密碼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按規定的操作程序參與網上掛牌出讓活動。掛牌文件下載和競價均在“遵義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進行。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16日
申請報名方式:本次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只能通過遵義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進行。1.礦業權競買人須首先注冊成為掛牌人電子交易系統會員。會員辦理的程序:登錄遵義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網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login.aspx)會員登錄網頁進行注冊(會員注冊聯系電話:0851-28766839)。2.競買人在掛牌公告期內憑注冊用戶名及密碼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礦業權,將申請報名所需資料掃描上傳至電子交易系統并提交審核。只有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才能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身份證明文件①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③委托他人代理的,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等;2.競買申請書(原件,網上下載打印);3.出讓人審查確認的競買人具有習水縣2015年砂石土礦整合保留主體礦山遺留采礦權指標的確認書,或提供購買整合保留主體礦山遺留采礦權指標費(750萬元)的繳納票據(需出讓人加蓋印章確認);4.競買資料真實性承諾書(原件,網上下載打印)。以上復印件均需加蓋印章。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出價最高者得為原則確定競得人。2.以增價方式進行報價。3.競買人可多次報價。4.首次報價不得低于掛牌起始價,此后的每次報價應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1個或1個以上整數倍的增價幅度。5.競買人應當謹慎報價,提交的報價一經報出,不得撤回。6.在掛牌競價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轉入現場競價,以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現場競價由掛牌人召集相關競買人,采取適當延長競價時間,口頭現場競價,直至其他競買人棄權,只剩一個報價最高的競買人,以該競買人最高報價成交。現場競價時間為掛牌競價截止時間的次一個工作日上午10:00時,現場競價地點: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609拍賣大廳,如有特殊情況將另行通知。但必須是報價期間進行過一次有效報價的競買人,才能參加現場競價。7.競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報價。①報價因競買人網絡故障等原因未在網上掛牌報價期限內收到的;②報價不符合報價規則的;③報價低于網上掛牌起始價的;④報價不符合網上掛牌出讓公告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8.掛牌出讓超始價為207萬元,增價幅度為10萬元或10萬元整數倍。
八、風險提示
1.本宗掛牌出讓礦業權為非“凈礦”出讓,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所涉及土地、林地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果樹、竹、林木、墳墓、管線等)的使用和補償以及礦山安全距離內涉及的農戶房屋和養殖場搬遷補償,由競得人與權屬所有者或現有使用者自行協商解決,所需費用由競得人承擔;競得人因采礦活動所涉及土地、林地等權益問題與權屬所有者或現有使用者無法達到協議,或建設運輸道路等項目無法通過相關部門審批,從而導致礦山無法按期進行建設和生產的,均屬競得人自身原因導致,競得人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和損失,出讓人不承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采礦權投資存在有不可預計的風險,包括礦產資源情況(礦層厚度、礦石質量、儲量等)與實際開采有差距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環境保護等要求、對特定采礦方法、
選礦方法限制以及國家產業政策或者礦產資源規劃調整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等風險。競買申請人參加競買并提交申請,即視為競買申請人對采礦權現狀和掛牌出讓文件已完全認可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 3.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競得人的競得資格自動喪失。①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隱瞞重要事實、惡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出讓標的;②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③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后,不按確認書約定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4.競買人提交申請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掛牌文件及掛牌出讓須知,競買申請書一經提交,即認為申請人對掛牌文件和采礦權現狀無異議。對掛牌文件和采礦權現狀有異議的,應在公告期間以書面形式向出讓人提出。 5.由于諸多原因影響,出讓的采礦權可能存在部分采礦權與我省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等各類禁止開發區或建設項目存在重疊的情況,對此,出讓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范圍或終止該采礦權的出讓,礦業權人需無條件配合調整工作,已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按相關規定處置。6.礦業權掛牌出讓成交后,掛牌人與競得人簽訂《礦業權出讓成交確認書》,并在《礦業權出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的 5 個工作日內公示礦業權出讓成交信息,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競得人在公示期滿后5日內向出讓人申請簽訂出讓合同及辦事相關事宜,逾期視為違約。 7.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資源量勘查程度僅為普查,出讓人只進行程序性備案。因勘查工作程度等因素,出讓采礦權的資源儲量報告可能會與實際有出入,出讓人不對其真實性、有效性負責,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建議競買人先行實地考察核實,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同意認可該資源量。 8.非因出讓人過失造成的采礦權損減(包含但不限于礦區面積縮減、采礦許可證廢止、采礦許可證被吊銷、出讓合同終止等),出讓人已經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9.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涉及到人工商品林,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須依法辦理林地手續后方可進行其他資金投入;否則導致的投入損失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競得人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須依法辦理完成林地、環保、水土保持、安全及其它法律規定的必須辦理的手續后,競得人方可對礦產資源進行開發利用。 10.競得人在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持采礦權出讓收益繳納憑證等相關資料申請采礦權新立登記,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申請,視為受讓方自動放棄,出讓方有權收回采礦權,已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回。 11.競得人領取了采礦許可證獲得采礦權后,在開發利用、經營活動中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如發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依法給予包括吊銷采礦許可證在內的行政處罰,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競得人承擔,出讓人不退還已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相關費用。 12.該采礦權系習水縣2015年砂石土礦整合保留主體礦山遺留采礦權指標另行選址設置,原整合保留主體礦山以外的其他競買人競得出讓礦權的,應負責處理好原有整合礦山的生態恢復遺留問題。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本次出讓的采礦權存在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截止前以書面形式向習水縣自然資源局提出;對出讓交易程序存在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截止前以書面形式向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據所提異議的具體情況,按照《礦業權交易規則》等相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置。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掛牌成交后,競得人不按交易規則簽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以及競得人不按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規定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則視為競得人自動放棄競得資格,競得人須按最終報價的20%向出讓人支付締約過失責任金。若該宗采礦權在以后的公開交易后價格低于本次成交價格,其差額部份由違約責任人賠償,其行為將被列入征信系統進行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1.根據出讓前期地質普查報告資料,礦區范圍內保有推斷資源量1599萬噸(比重2.71t/m3),可開發利用資源量未估算。 2.本采礦權出讓涉及地質普查報告編制等采礦權出讓前期工作投入費用2.5萬元,由競得人承擔,競得人需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向出讓人繳納。 3.出讓人和掛牌人對本公告保留解釋權,以上事項如有變更,一律以出讓人和掛牌人門戶網站發布的通知或公告為準。4.聯系方式①掛牌人聯系方式 地 址:遵義市新蒲新區播州大道遵義市政務服務中心大樓801室聯系電話:國土資源交易部(0851-28766816、28766817)②出讓人聯系方式 地 址:習水縣習水東路7號聯系電話:0851-22736291 本公告在習水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本公告在習水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