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平市建立五制度落實礦山常態化監管
2021-10-26來源:龍巖市水利信息網
漳平市水利局聯合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部門成立了礦山常態化整治聯合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并建立五項制度,切實加強礦山常態化監管,取得顯著效果。
一是建立“周通報”制度。每周五各鄉鎮上報轄區內非法采礦摸排、巡查情況,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非法采礦情況進行通報曝光。
二是建立“季聯席”制度。每季度首月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水土保持、依法辦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突出問題,形成專報上報市政府。
三是建立“半年體檢”制度。每半年對全市礦山開展一次聯合執法檢查,收集匯總礦山突出問題、重大事項報領導小組進行協調解決,并將檢查情況向市政府專題匯報。
四是建立部門掛鉤礦山制度。各部門分別掛鉤全市礦山重點企業,負責督促落實礦山整治工作,指導企業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各項制度。
五是建立“聯審”制度。為加強礦山企業監管,將環評驗收、水土保持設施驗收作為辦理采礦許可延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前置,督促完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截止目前,全市35家持證礦山全部依法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完成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報備工作12家,建成4家國家、省級綠色礦山。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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