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山東省“十四五”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劃》。旨在進一步加強戰略引領、明確工作任務、細化政策重點,是指導今后五年全省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工作的戰略性、指導性文件。規劃期為2021—2025年。山東省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系統謀劃和推進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工作。《規劃》在礦山方面指出,將加快形成高效率的自然資源利用方式和建立基本高效能的自然資源治理體系作為主要目標,將固體礦產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65%以上、加快構建基礎支撐體系等作為重點任務。
其中《規劃》指出要全面提高自然資源利用效率。牢固樹立節約優先的理念,深入推進資源總量管控、科學配置、全面節約、循環利用,加快形成集約高效的自然資源利用方式,努力提升自然資源利用效率。
《規劃》第四部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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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進礦產資源綠色發展
以綠色發展為引領,以提升資源安全保障能力為目標,以找礦增儲、合理布局、調控總量、優化結構、資源配置、節約利用為手段,深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轉型升級。
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
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管控要求,統籌處理好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關系。大力優化礦產資源開發保護區域布局,重點推進魯東金及石墨資源區、魯中南鐵及建材非金屬資源區、魯西南煤炭資源區和黃河流域(山東段)油氣地熱資源區4個分區建設。落實國家級資源基地、國家規劃礦區、戰略性礦產資源保護區、重點勘查區和重點開采區,加強礦業權投放,加快形成保護優先、功能合理、管控有力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
提升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1.嚴控總量
按照“嚴控增量、優化存量、高效利用”的要求,對全省主要開采礦種設定預期性總量調控指標,嚴格控制開發利用強度;對國家確定實行開采總量管控的稀土資源,嚴格落實國家開采總量指標。到2025年,全省礦產年開發總量控制在10億噸以內。年產石油保持在2500萬噸左右、煤炭1億噸、金礦石3000萬噸、鐵礦石3000萬噸、水泥用灰巖1億噸、建筑用
砂石5億噸。進一步壓縮小型礦山數量,推進資源整合,全省固體礦產礦山控制在1000個以內。
2.嚴格準入
堅持礦山開采規模與礦區儲量規模相適應,結合全省礦山開采現狀,提升重點礦種新建礦山最低開采規模。到2025年,全省固體礦產大中型礦山比例不低于65%。支持礦山企業開展高附加值產品研究與開發,推動產業鏈由低端向高端延伸。合理制定新建礦山最低開采規模標準,從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儲量、開采規模、經濟指標等方面,明確新建礦山準入條件。
3.節約利用
嚴格重要礦產資源“三率”指標管理,推廣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加強共、伴生礦產綜合利用和二次能源及有用礦物元素的再利用,推廣無尾無廢礦山建設。支持開展1000米以下深部開采技術研究。
4.差別管理
規范砂石資源開發利用,嚴禁在“三區兩線”可視范圍內設置露天開采建筑石料采礦區。規范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科學確定開采總量和準入條件,研究推進中深層地熱分區分類利用和井下換熱技術應用,推進地熱資源與油氣資源協同開發。實施清潔能源倍增行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大力發展天然氣、地熱等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落實“以灌定采、采灌均衡”“取熱不取水”等地熱開采模式,科學配置、適時投放地熱資源礦業權。
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1.引領帶動礦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
鼓勵生產礦山加快改造升級,逐步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推動新建礦山合理布局,全部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通過建設開采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生產工藝環保化、企業管理規范化、礦山環境生態化、礦區社區和諧化的綠色礦山,加快形成綠色礦業格局。
2.加快綠色礦山建設步伐
新建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生產礦山加快改造升級。到2025年全省綠色礦業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小型生產礦山綠色礦山建成率分別達到90%、80%、70%。
3.推進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
創新綠色發展管理機制,推動萊州—招遠、鄒城市、滕州市和平陰縣4個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強化考核評估,加強典型經驗、先進模式、標準規范、政策制度的總結與推廣。
4.構建礦業綠色發展新機制
堅持轉方式與穩增長協調推進,堅持綠色轉型與管理改革相互促進,保障綠色礦山建設用地,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制定綠色金融支持政策。完善配套激勵政策體系,激發礦山企業綠色發展的內生動力,推動礦業綠色發展。
5.建設智慧礦山
引導全省礦山企業開展礦山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充分借助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5G等新型數字化技術,打造全線智能新礦區,實現礦山安全、綠色、高效的智能化管理。
另外《規劃》還指出加快建設基礎支撐體系。全面加強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評價、地質調查和基礎測繪,為提升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管理決策和公共服務水平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