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遵義出讓一處建筑石料用灰巖,資源儲量1962.5萬噸,起始價215萬元,約合0.1元/噸。值得注意的是本宗掛牌出讓礦業權為非“凈礦”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所涉及土地、道路及地上附著物的使用和補償,由競得人與權屬所有者或現有使用者自行協商解決,所需費用由競得人承擔。
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公告文號:遵市交易〔采礦〕掛字〔2021〕第10號
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遵市交易〔礦〕掛字〔2021〕10號
一、出讓人
名稱:習水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習水縣習水東路7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遵義市新蒲新區播州大道遵義市政務服務中心大樓801室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習水縣仙源鎮通遠建材廠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擴大礦區范圍)采礦權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地理位置:習水縣仙源鎮茅坪村
面積:0.0562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資源儲量:1962.5萬噸
開采標高:1391米至116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原有采礦權擴大礦區范圍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實行邊生產、邊恢復,投產時達到綠色礦山建設的有關要求
擬出讓年限:10年
起始價:215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礦業權競買人應為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法律、法規及《掛牌出讓文件》限制的除外;被列入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9月4日發布和習水縣人民法院發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之列的不得參加本次掛牌活動);可以申請獨立競買或聯合競買。
2.本掛牌出讓不接受電話、口頭、電子郵件和郵寄報名。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1月03日
地點: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
1.凡報名參加競買上述公告中礦業權的競買人,須首先注冊成為掛牌人電子交易系統會員。會員辦理的程序:登錄遵義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網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login.aspx)會員登錄網頁進行注冊(會員注冊聯系電話:0851-28766839)。
2.競買人在掛牌公告期內憑注冊用戶名及密碼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礦業權,將礦業權報名所需描上傳至電子交易系統并提交審核。3.掛牌資料下載和競價均在“遵義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進行。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1年09月10日—2021年10月18日
申請報名方式:1.凡報名參加競買上述公告中礦業權的競買人,須首先注冊成為掛牌人電子交易系統會員。會員辦理的程序:登錄遵義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網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login.aspx)會員登錄網頁進行注冊(會員注冊聯系電話:0851-28766839)。2.競買人在掛牌公告期內憑注冊用戶名及密碼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礦業權,將礦業權報名所需描上傳至電子交易系統并提交審核。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競買申請書;2.競買人營業執照;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委托代理的,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等);5.競買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宗采礦權掛牌出讓,以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出價必須高于或等于掛牌起始價)。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高于或等于掛牌起始價,并符合其它條件的,掛牌成交。
2.在掛牌競價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但報價低于掛牌起始價者除外。
3.在掛牌競價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轉入現場競價,以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現場競價由掛牌人召集相關競買人,采取適當延長競價時間,口頭現場競價,直至其他競買人棄權,只剩一個報價最高的競買人,以該競買人最高報價成交。現場競價時間為掛牌競價截止時間的次一個工作日上午10:00時,現場競價地點: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609拍賣大廳,如有特殊情況將另行通知。
4.在掛牌競價期限內無應價者或競買人的報價均低于掛牌起始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1.礦業權競買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業權交易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中有關競買人資質條件的規定;被列入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9月4日發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之列的不得參加本次掛牌活動。若競得人注冊地不在習水縣境內,應在習水縣境內注冊全資子公司進行采礦權登記申請。
2.本宗掛牌出讓礦業權為非“凈礦”出讓,整合習水縣仙源鎮通遠建材廠采礦權以及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所涉及土地、道路及地上附著物(含房屋、果樹、竹、林木、墳墓、管線等)的使用和補償,由競得人與權屬所有者或現有使用者自行協商解決,所需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出讓人不承擔因無法辦理采礦權變更登記或無法使用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在相關用地問題未解決或者補償款未到位,以及未依法取得用地手續之前,競得人不得開采作業。
3.本次掛牌采用有掛牌起始價的競價方式,出讓起始價以公告為準。
4.掛牌活動結束競得人與掛牌人當場簽訂《礦業權出讓成交確認書》,該成交確認書一經簽訂,即具有相應效力,競得人應按成交確認書規定的時間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和繳納相關費用。
5.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競得人的競得資格自動喪失。
(1)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隱瞞重要事實、惡意串通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出讓標的;
(2)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
(3)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后,不按確認書約定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6.競買人提交申請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掛牌文件及掛牌出讓須知,競買申請書一經提交,即認為申請人對掛牌文件和采礦權現狀無異議。對掛牌文件和采礦權現狀有異議的,應在公告期間以書面形式向出讓人提出。
7.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的成交金額為采礦權出讓收益,不包含國家規定的其他稅費。環保、林業、水利、公安、安監、交通等有關部門辦理證照和其他機構編制資料,所收取的行政事業、服務性收費以及經營中產生的稅費,均由競得人自行負擔。
8.由于諸多原因影響,出讓的采礦權可能存在部分采礦權與我省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等各類禁止開發區或建設項目存在重疊的情況,對此,出讓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范圍或終止該采礦權的出讓,礦業權人需無條件配合調整工作,已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按相關規定處置。
9.礦業權掛牌出讓成交后,掛牌人與競得人簽訂《礦業權出讓成交確認書》,并在《礦業權出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公示礦業權出讓成交信息,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競得人在公示期滿后5日內向出讓人申請簽訂出讓合同及辦事相關事宜,逾期視為違約。
10.因勘查工作程度等因素,出讓采礦權的資源儲量報告可能會與實際有出入,出讓人不對其承擔法律責任,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擔相應風險。
11.非因出讓人過失造成的采礦權損減(包含但不限于礦區面積縮減、采礦許可證廢止、采礦許可證被吊銷、出讓合同終止等),出讓人已經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12.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涉及到林地,競得人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須依法辦理林地手續。在辦理完成林地、環保、水土保持、安全及其它法律規定的必須辦理的手續后,競得人方可對礦產資源進行開發利用。
13.競得人在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持采礦權出讓收益繳納憑證以及整合習水縣仙源鎮通遠建材廠采礦權的有關協議(原有采礦權人競得不需提供整合協議)等相關資料申請采礦權變更登記,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申請,視為受讓方自動放棄,出讓方有權收回采礦權,已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回。
14.競得人領取了采礦許可證獲得采礦權后,在開發利用、經營活動中應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如發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依法給予包括吊銷采礦許可證在內的行政處罰,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競得人承擔,出讓人不退還已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相關費用。
15.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有著不可預見的風險,競買人須慎重并自行承擔風險。出現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讓人不退還已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相關費用。(1)法律法規修改或國家政策變化、礦產資源規劃調整對采礦權造成不利影響;(2)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環境保護、林業保護等要求,無法正常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2)不可抗力的影響。
16.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位于已設天成煤礦采礦權的礦區范圍內,天成煤礦今后采礦活動對本出讓采礦權受讓人的礦山生產、設備設施等造成影響,煤礦采礦權人不承擔賠(補)償責任;此外,競得人在申請采礦權變更登記時需提供不影響采礦權人相應權益的承諾。
17.競得人在上述規定的申請采礦權變更登記時限內,未與習水縣仙源鎮通遠建材廠的采礦權人達成整合協議,不屬于競得人逾期不能申請采礦權變更登記的正當理由。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按照礦業權交易規則、掛牌文件和有關規定依法處理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將其信息納入征信系統進行聯合懲戒
本公告在習水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