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開展廢棄礦山整治百日攻堅行動
2021-08-11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日前,河南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聯合下發《廢棄礦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對全省露天廢棄礦山進行清理排查整治,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形成“不再欠新賬,加快還舊賬”的礦山綜合治理新局面。此次行動將持續到10月31日。
根據《方案》,百日攻堅行動分三個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雙向排查,摸清底數。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利用衛星遙感影像技術,確定非法采礦點、違法建設破壞生態環境點范圍,提取未進行生態環境修復圖斑并下發各地。各地要對這些圖斑進行逐一核查,形成問題清單,重點聚焦有證越界開采、無證亂挖盜采、礦山生態修復等環節,開展拉網式排查,摸清底數。公安機關負責認真梳理近年來涉及礦山刑事案件中的問題線索,通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處理。
第二階段:調查取證,嚴厲打擊。在全面摸清底數、發現問題、建立臺賬的基礎上,屬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生態環境、應急管理部門對所有礦山安全和生態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會商研究,建立整治臺賬。對涉嫌刑事犯罪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當地公安機關要對移交的線索及時立案,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力爭全鏈條打擊;對礦山治安亂點,要多部門聯合進駐治理,限期改變面貌;對涉黑涉惡問題要深挖保護傘,做到除惡務盡;對疑難案件要主動與檢法機關溝通協調,依法嚴懲礦山刑事犯罪行為。
第三階段:集中整治,重點修復。各地政府按照“誰開發、誰治理,誰破壞、誰修復”原則,責令修復主體主動履行生態修復義務。對拒不履行礦山生態修復義務或履行義務不到位的相關責任人,要及時提請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方案》強調,公安機關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積極擔當作為、加強工作協調,做好技術支撐、強化業務指導,有效追溯和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執法司法銜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共享通報案件線索,聯合開展強有力的執法行動。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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