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應新時代新要求,為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近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做大做強先進制造業。統籌規劃引導中部地區產業集群(基地)發展,在長江沿線建設中國(武漢)光谷、中國(合肥)聲谷,在京廣沿線建設鄭州電子信息、長株潭裝備制造產業集群,在京九沿線建設南昌、吉安電子信息產業集群,在大湛沿線建設太原新材料、洛陽裝備制造產業集群。建設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電子信息等產業基地。打造集研究開發、檢驗檢測、成果推廣等功能于一體的產業集群(基地)服務平臺。
積極承接制造業轉移。推進皖江城市帶、晉陜豫黃河金三角、湖北荊州、贛南、湘南湘西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和皖北承接產業轉移集聚區建設,積極承接新興產業轉移,重點承接產業鏈關鍵環節。創新園區建設運營方式,支持與其他地區共建產業轉移合作園區。依托園區搭建產業轉移服務平臺,加強信息溝通及區域產業合作,推動產業轉移精準對接。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對產業轉移合作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在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前提下,適當增加中部地區承接制造業轉移
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創新跨區域制造業轉移利益分享機制,建立跨區域經濟統計分成制度。
《意見》明確,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建立全覆蓋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繼續深化做實河長制湖長制。強化長江岸線分區管理與用途管制,保護自然岸線和水域生態環境,加強鄱陽湖、洞庭湖等湖泊保護和治理。加強黃河流域水土保持和生態修復,實施河道和灘區綜合提升治理工程。以河道生態整治和河道外兩岸造林綠化為重點,建設淮河、漢江、湘江、贛江、汾河等河流生態廊道。
加強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全面治理面源揚塵污染。以長江、黃河等流域為重點,推動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逐步完善流域生態保護補償等標準體系,建立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責任體系,推動恢復水域生態環境。加快實施
礦山修復重點工程、
尾礦庫污染治理工程,推動礦業綠色發展。嚴格防控港口船舶污染。加強白色污染治理。強化噪聲源頭防控和監督管理,提高聲環境功能區達標率。
《意見》要求,加快內陸開放通道建設。全面開工呼南縱向高速鐵路通道中部段,加快沿江、廈渝橫向高速鐵路通道中部段建設。實施漢江、湘江、贛江、淮河航道整治工程,研究推進水系溝通工程,形成水運大通道。加快推進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建設,繼續實施省際高速公路連通工程。加強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建設,發展沿江港口鐵水聯運功能,優化中轉設施和集疏運網絡。加快推進鄭州國際物流中心、湖北鄂州貨運樞紐機場和合肥國際航空貨運集散中心建設,提升鄭州、武漢區域航空樞紐功能,積極推動長沙、合肥、南昌、太原形成各具特色的區域樞紐,提高支線機場服務能力。完善國際航線網絡,發展全貨機航班,增強中部地區機場連接國際樞紐機場能力。發揮長江黃金水道和京廣、京九、浩吉、滬昆、隴海-蘭新交通干線作用,加強與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海峽西岸等沿海地區及內蒙古、廣西、云南、新疆等邊境口岸合作,對接新亞歐大陸橋、中國-中南半島、中國-中亞-西亞經濟走廊、中蒙俄經濟走廊及西部陸海新通道,全面融入共建“一帶一路”。
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全面推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推進“一次辦好”改革,做到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推進與企業發展、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高頻事項“跨省通辦”,實現更多事項異地辦理。對標國際一流水平,建設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的市場體系,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力度,為各類所有制企業發展創造公平競爭環境。改善中小微企業發展生態,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經營場所限制,便利各類創業者注冊經營、及時享受扶持政策,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意見》表明,建立健全支持政策體系。確保支持湖北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攬子政策盡快落實到位,支持保就業、保民生、保運轉,促進湖北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中部地區欠發達縣(市、區)繼續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老工業基地城市繼續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有關政策,并結合實際調整優化實施范圍和有關政策內容。對重要改革開放平臺建設用地實行計劃指標傾斜,按照國家統籌、地方分擔原則,優先保障先進制造業、跨區域基礎設施等重大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鼓勵人才自由流動,實行雙向掛職、短期工作、項目合作等靈活多樣的人才柔性流動政策,推進人力資源信息共享和服務政策有機銜接,吸引各類專業人才到中部地區就業創業。允許中央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才按有關規定在中部地區兼職并取得合法報酬,鼓勵地方政府設立人才引進專項資金,實行專業技術人才落戶“零門檻”。
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中央財政繼續加大對中部地區轉移支付力度,支持中部地區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保障水平,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增加省級政府地方政府債券分配額度。全面實施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綜合獎補政策,對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按現行規定免征關稅。積極培育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支持鼓勵類產業企業上市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債券市場直接融資,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強對中部地區的支持,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信貸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增強金融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