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官網發布《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自然資源系統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自然資源系統2021年底前要完成16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包括新設探礦權登記、探礦權保留登記、探礦權延續登記、探礦權變更登記、探礦權注銷登記,新設采礦權登記、采礦權變更登記、采礦權抵押備案、采礦權延續登記、采礦權注銷登記,測繪作業證辦理,建立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審批,測繪成果目錄匯交等,有效解決企業和群眾異地辦事的“多地跑”“折返跑”等堵點難點問題。
《通知》指出,自然資源系統“跨省通辦”政務服務事項原則上均采用“全程網辦”業務模式。
《通知》明確,礦業權登記10項“跨省通辦”事項,與國家級、省級政務服務平臺聯動實現“跨省通辦”,由部省兩級按職責開展對接工作。部本級負責建設自然資源部“互聯網+政務管理服務”系統,并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對接;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統一匯集省、市、縣級三級申報端口網址報部,并與本省政務服務平臺做好對接。
建立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審批“跨省通辦”事項,與國家級、省級政務服務平臺聯動實現“跨省通辦”,由部省兩級按職責開展對接工作。部本級負責建設自然資源部“互聯網+政務管理服務”系統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對接;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將該事項申報端口網址報部,并與本省政務服務平臺做好對接。
測繪作業證辦理“跨省通辦”事項,由部省兩級按各自職責開展相關工作,部本級負責測繪作業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統一標準,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建設完善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作業證管理信息系統,按照“四級四同”標準接入省級政務服務平臺,實現“全程網辦”,并做好相關配套的服務支撐工作。
測繪成果目錄匯交“跨省通辦”事項,由部本級負責建設全國測繪成果目錄匯交系統,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進行“總對總”對接,部、省兩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均依托該系統開展“跨省通辦”工作。
《通知》要求,建立部省間和省市縣間權威高效的數據共享與對接機制。加強自然資源系統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等基礎支撐能力,推動高頻電子證照標準化和跨區域互認共享,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核發的證照批文,能通過數據共享查詢、核驗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到現場核驗原件。按照“應享盡享”原則,除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和安全等外,一律面向自然資源“跨省通辦”事項的承辦部門(機構)提供履行職責所需的數據共享服務,各數據提供部門應保證數據及時、準確,數據共享要注重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防止濫用或泄露。
《通知》強調,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抓好本省“跨省通辦”工作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強化自然資源系統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人員、經費和制度保障,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跨省通辦”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