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水利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發布《關于開展四川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通知中重點要求:
落實河道采砂管理責任。建立完善河道采砂責任人體系;規范河道采砂規劃許可。基本實現采砂規劃全覆蓋;加強河道采砂巡查監管。水利、公安、交通運輸河道采砂合作機制向基層延伸,適時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打擊非法采運河砂行為。水利、交通運輸部門配合公安部門開展打擊長江非法采砂犯罪專項行動;強化涉砂船舶(車輛)治理。全面清理整治“三無”采砂船和“隱形”采砂船;加強疏浚砂綜合利用管理。充分利用疏浚等工程
砂石,優先保障重點
項目和民生工程。
三部門聯合發文!開展四川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行動四川省水利廳 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開展四川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各市(州)水利(水務)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
2021年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為進一步鞏固我省河道采砂規范管理、持續向好的良好局面,為“十四五”規劃開好局起好步,根據《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開展長江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水河湖〔2021〕80號)《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機制2021年度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水利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決定從即日起聯合開展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目的
壓實河道采砂管理責任,規范河道采砂管理,嚴格案件查處,嚴厲打擊非法采、運砂行為,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切實維護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堅決防止非法采砂反彈,確保河道防洪、供水、通航和生態安全。
二、行動范圍
四川省內所有河流、湖泊、水庫。
三、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工作任務
(一)落實河道采砂管理責任。各地要建立完善河道采砂責任人體系,逐級逐段落實采砂管理河長、行政主管部門、現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責任人,壓實河道采砂管理“四個責任人”和長江干流“五個負責人”職責,并在當地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告。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實行河湖長制和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強化組織領導,統籌推進采砂監管,加強河道采砂輿情管控,做好“七一”、國慶等重要時段河道采砂管理。
(二)規范河道采砂規劃許可。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到期河道采砂規劃銜接,對有砂石儲備、具備開采價值的河道科學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基本實現采砂規劃全覆蓋;依法依規劃定禁采區、規定禁采期。以批準的規劃為依據,編制年度實施方案、河道修復方案等。依法許可河道采砂,全面推行河道采砂許可電子證照,實行河道采砂許可網上辦理。依法依規出讓河道采砂權,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采管理,推行集約化、規范化、規模化開采。推行使用四川省河道采砂信息系統,加強規劃許可執行情況監管。
(三)加強河道采砂巡查監管。各地應將水利、公安、交通運輸河道采砂合作機制向基層延伸,適時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加強河道采砂日常監管,加大對重點江段、敏感水域巡查頻次,加強對問題易發多發的河段和交界水域巡查力度,建立完善水利、公安、交通運輸等聯合巡查制度和信息溝通制度,切實提升打擊整治合力。加強河道采砂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現場監控系統,充分運用電子圍欄、電子監控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及時發現處置涉砂亂點亂象,強化人、車、砂要素監管;推行出入卡口、車輛沖洗裝置、地磅、電腦計重收費,加強采砂規劃、實施方案事中事后監管,不定期測量開采區高程、范圍,強化采運銷環節管理。
(四)打擊非法采運河砂行為。水利部門做好砂石價值認定和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鑒定工作,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水利、交通運輸部門配合公安部門開展打擊長江非法采砂犯罪專項行動,對查處非法采砂、非法運砂時發現的涉砂犯罪線索,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對發現的違法案件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打擊“無規劃、無許可”“兩禁”(禁采區、禁采期)、“三超”(超量、超時、超范圍)等違規違法開采砂石,保持對非法采、運砂行為高壓嚴打態勢。
(五)強化涉砂船舶(車輛)治理。強化采砂源頭治理,水利、公安、交通運輸部門會同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開展河道非法采砂專項整治行動,對采砂船舶進行全面排查,依法查處證件不齊、船證不符的采砂船舶,全面清理整治“三無”采砂船和“隱形”采砂船。依法查處非法建(改)造采砂船舶的企業(點),嚴禁偽裝、隱藏采砂設備。依法對采砂船舶實行集中停靠管理。推廣使用河道砂石“電子采運聯單”,推行采砂裝備、運砂船舶(車輛)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加強采砂裝備、船舶(車輛)動態管理,按規定對無合法來源證明的砂石運輸船舶(車輛)實施處罰。
(六)加強疏浚砂綜合利用管理。貫徹執行《水利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加強長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綜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水河湖〔2020〕80號),規范庫區、河道、航道清淤疏浚等工程砂綜合利用管理,充分利用疏浚等工程砂石,優先保障重點項目和民生工程。加強對疏浚砂綜合利用現場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以疏浚等工程之名行采砂之實的違法行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行動任務。各地要按照水利、公安、交通運輸部門關于開展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行動的要求,加強配合、主動作為、積極行動,加強巡河(江)檢查,強化采砂源頭管理,整治涉砂亂點亂象,共同推進各項任務落實。水利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將組成綜合整治行動督辦小組,赴各市(州)對綜合整治行動開展督辦指導,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聯防聯控推動行動落地。各級水利、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健全河道采砂合作機制,認真落實《關于建立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機制運行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規范信息溝通、案件移送、聯合執法等流程,推動部門間采砂管理合作機制落地落實。在三部門合作機制上,各級根據需要加強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的協同,共同加強采砂監管,共同管護河道生態,聯防打擊非法采砂,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有效實施采砂源頭、環節、要素整治,堅決防止非法采砂反彈。
(三)加強考核宣傳確保行動效果。各地各部門要落實中、省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視頻會商會精神,把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行動納入河長制湖長制考核內容,確保行動效果。利用河長制湖長制平臺,加強電視、廣播、網絡、報刊等媒體宣傳,通報非法采砂行為,發揮案件查處警示作用,強化河道砂石國有資源意識,營造良好的河道采砂管理社會環境,保持高壓嚴打非法采砂輿論氛圍。
各地水利、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適時報送工作情況和經驗做法,分別總結行動開展情況,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將總結對口報送水利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
四川省水利廳
四川省公安廳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