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福建連江縣海域采砂管理,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有效制止和打擊海砂開采、運輸等各個環節的違法行為,維護海域安定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及《連江縣打擊違法開采海砂聯合執法行動工作方案》等文件的有關要求,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資料圖
一、海砂屬于國家資源,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手段非法開采、侵占、經營。
二、從事違法海砂作業的采運砂船不得錨泊于連江縣有關鄉鎮沿海水域。
三、嚴禁內河船舶錨泊于連江縣有關鄉鎮沿海水域,“三無船舶”一經發現,從嚴處理。船舶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證書、配備滿足要求的適任船員。
四、相關沿海鄉鎮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碼頭、澳口管理,船舶及修造企業不得為從事盜采海砂的采運砂船提供人員上下、船舶維修、后勤補給等服務。
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從事盜采海砂的采運砂船及非法運輸海砂船舶應立即停止作業,離開上述水域。
六、自4月12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打擊違法開采海砂聯合執法行動,對拒不執行的,由執法部門依法嚴厲查處,并依法實行強制驅(拖)離,統一扣押看管;涉嫌違法違規的,由各職能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涉黑涉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凡國家公職人員或村(居)干部參與無證開采、非法運輸海砂等活動,或支持、包庇、縱容違法行為的,將由紀委監委部門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4月10日至4月18日,各行政村要做好轄區內的宣傳教育工作,對轄區內違反通告內容的行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立即舉報。
福州連江海事處舉報電話:0591-26268915
海警連江工作站舉報電話:95110
連江縣海洋與漁業局舉報電話:0591-26232597
連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舉報電話:0591-26236459
連江縣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