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綜合利用建筑廢棄物破解“垃圾圍城”!
2021-04-08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開發建設體量巨大,土地資源極其緊缺,傳統填埋處置方式的難以為繼,深圳探索出建筑廢棄物排放處置管理的新路子,最大程度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破解“建筑垃圾圍城”現象。記者4月7日從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自2021年4月10日起正式實施。

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是指以未經加工處理的建筑廢棄物作為主要原材料,通過一定處置程序,制成的成型產品或者可以直接再應用到新、改、擴建建設工程
項目中的不成型產品。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明確,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實行產品認定制度。綜合利用產品的生產和使用經第三方機構認定符合產品質量標準、應用技術規程等規定的,由市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列入綜合利用產品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據了解,2020年深圳市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總量約1278萬方,但絕大部分為通過
破碎、篩分等方式形成再生骨料進行工程回填,屬于較低等級的綜合利用。實際工作中仍存在幾個問題影響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的推廣應用:一是使用單位、監管單位不能準確判斷某個產品是否為綜合利用產品,相關綜合利用產品推廣政策在執行和監管上存在很大的困難;二是綜合利用產品缺乏明確標準,市場競爭混亂、產品良莠不齊,容易出現質量問題,不利于市場的健康發展;三是無法判斷綜合利用產品是否使用了足夠的建筑廢棄物作為原料,政府對綜合利用產品生產和應用的補貼缺乏依據,難以執行。
《辦法》的出臺就是要解決上述問題,將規范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認定活動,提高深圳市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能力,為綜合利用產品的推廣應用、使用監管和資金補助提供依據。根據《辦法》,綜合利用產品認定工作每年開展一次,由市建設主管部門發布年度綜合利用產品認定項目申請指南,綜合利用企業自愿向市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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