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關注!廣東海砂出讓方案審批權重大調整!
2021-04-08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3月2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調整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市場化出讓方案批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將海砂開采海域市場化出讓方案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調整為由沿海地級市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此次調整對于加速廣東省海砂資源開發利用及市場建設用砂供需形勢都將造成一定影響。

正文內容如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市場化出讓,提升海砂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省人民政府決定將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市場化出讓方案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調整為由沿海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我省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7〕62號)關于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市場化出讓方案由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定不再執行。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市場化出讓工作繼續由沿海地級以上市組織實施,海域使用權出讓收入繼續按中央30%、省級70%的比例上繳國庫。
廣東省
砂石需求量大,砂石市場長期處于供不應求狀態,對粵港澳大灣區重點工程建設造成了嚴重制約。為做好砂石供應保障工作,近年來,廣東省積極進行砂石資源開發利用工作。2017年,廣東省開始嘗試對海砂資源進行開發利用,以滿足香港機場第三跑道、深中通道等重大
項目填海工程需求。
另一方面,住建部對海砂混凝土中有害物質含量(特別是氯離子含量)進行了規定,但在執行層面存在諸多困難,海砂淡化技術不成熟,來源復雜,監管工作難以開展。因為海砂樓的經驗教訓,廣東省近年來對非法采運海砂一直持高壓態勢,嚴格限制海砂在工程上的應用。目前,海砂開發應用僅限于特定重點工程填海項目需求上。
廣東省海砂資源豐富,且存在一定的開發利用史,但在海砂淡化技術、開發監管層面仍相對薄弱。此次海砂采
礦權批準轉由地級以上市政府執行,旨在激發市場活力,培育一批技術成熟的海砂淡化企業,促進海砂利用產業化,緩解粵港澳大灣區建筑用砂供應壓力。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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