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盡快出臺礦業權出讓收益調整政策,并將該政策與辦理礦業權新立、延續、擴界和整合等審批手續脫鉤。”在全國兩會召開之際,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宋鑫再次關注礦業權出讓收益調整和黃金礦業發展問題,擬提交《關于盡快出臺礦業權出讓收益調整政策的提案》。
礦業權出讓收益是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權益的重要保障。目前,權益金制度已是影響黃金礦業發展的重要政策。
但宋鑫認為,由于所有者權益理論不完善、評估方法運用欠妥及沒有相關配套細則等問題,導致新舊制度無法平穩過渡,企業稅負大幅增加。他建議盡快出臺礦業權出讓收益調整政策,統籌考量礦產資源權益金中礦業權出讓收益和資源稅的經濟內涵關系,并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和算法,在開采階段依據礦產品銷售收入征收所有者權益。
據了解,我國于2017年開始進行新型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在礦業權出讓環節,將探礦權采礦權價款調整為礦業權出讓收益。
所謂礦業權出讓收益,指的是國家基于自然資源所有權,將探礦權、采礦權出讓給探礦權人、采礦權人而依法收取的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
在就任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之前,宋鑫任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也是世界黃金協會中國委員會首任主席。所以,他對黃金行業非常了解,也一直很關注,此前還專門就黃金行業發展現狀和困境做了廣泛深入調研。
2020年全國兩會上,他也曾以提案的方式呼吁完善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體系、暫緩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據了解,關于出臺礦業權出讓收益調整政策的建議,此前宋鑫已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三次會議提出,但至今尚未得到解決。
“礦業權出讓收益政策理解和執行上的諸多問題,嚴重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宋鑫表示。
據了解,為落實《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國發〔2017〕29號),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此前發布了《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財綜〔2017〕35號),此后,30個省(區、市)相繼發布了礦業權出讓收益基準價,對維護礦產資源國家所有者權益起到了積極作用。
彼時,《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出臺的目的,是為了規范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健全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維護國家礦產資源所有者權益等。
但實踐證明,改革后,黃金
礦山企業的礦產資源稅費負擔加重。
宋鑫表示,黃金礦產資源稅費占銷售收入的比重由改革前的4.06%,提高到改革后的7.05%,遠高于國際平均3.37%的水平;礦產資源稅費結構改革前后,出讓環節占比由5%提高到53%,開采環節由89%下降到47%,與國際慣例相差較大,美國、加拿大等國出讓環節占比10%,開采環節占比88%。
分析原因,宋鑫認為,首先是礦業權出讓收益和資源稅經濟內涵關系尚未理順。
他表示,改革前,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6〕12號)等,黃金探礦權采用符合國際慣例的申請在先方式取得,出讓環節無需有償處置,主要通過開采環節的礦產資源補償費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改革后,《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明確“將礦產資源補償費并入資源稅”,因此,資源稅的經濟內涵包括了國家所有者權益。但有關部門以稅收是國家政治權力或公共權力的體現為依據,認定僅有礦業權出讓收益是國家所有者權益的實現途徑,導致稅費計征重疊。
其次,礦業權出讓收益測算未考慮企業前期投入。宋鑫稱,改革前,絕大部分黃金探礦權由企業自行出資探礦,改革后,需要對全部資源補繳礦業權出讓收益,而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直接沿襲礦業權價款的評估、測算辦法,主要以預期收益為原則,即無論企業前期是否有投入,該方法都按同一標準測算出讓收益,造成企業前期投入收益被忽略。
再次,以收益金額為主的征收形式,可能導致所有者權益難以保障。宋鑫認為,《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提出出讓收益金額和出讓收益率兩種征收形式,但由于收益率的規定過于籠統,地方在探索過程中優先采用一次性或短期內征收出讓收益金額的形式。對黃金等高風險礦種,礦業權出讓時,資源的大小、邊界、質量都沒有確定,價值無法計算,所有者權益更難以核算。且由于礦產資源的稀缺性和開發的長周期性,收益金額形式也不利于各項財政的長期穩定收入。
因此,針對上述問題,宋鑫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應盡快出臺礦業權出讓收益調整政策,并將該政策與辦理礦業權新立、延續、擴界和整合等審批手續脫鉤,為企業對抗疫情,促進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創造條件。
二是統籌考量礦產資源權益金中礦業權出讓收益和資源稅的經濟內涵關系,避免在稅費計征測算時重復征收;對黃金等高風險礦種,改革前以申請在先方式取得探礦權無需有償處置的,不再補繳礦業權出讓收益。
三是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和算法,在開采階段依據礦產品銷售收入以收益率為主的形式征收所有者權益,并完善相關配套細則;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在測算礦業權出讓收益率時,扣除企業自行出資部分的投資收益;將黃金等高風險礦種列為出讓收益率征收試點,并從國家層面確定出讓收益率合理范圍。
據了解,今年全國兩會,宋鑫共擬提交5份提案,除關于盡快出臺礦業權出讓收益調整政策的提案外,其他提案還重點關注了生態文明建設和環保等議題,包括務實推進碳達峰和碳中和戰略,多措并舉、降低成本確保北方地區可持續的清潔供暖,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以及在北京建設科學家主題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