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嚴把非煤礦山節后復工復產“安全關”
2021-02-22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近日,江蘇省應急管理廳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嚴格履行復工復產工作程序、把好驗收關口、加強監管執法,確保江蘇省非煤礦山春節后安全、平穩、有序恢復生產建設。
通知指出,要嚴格履行復工復產工作程序。要對春節放假,節后正常復工復產的非煤
礦山自行組織復工復產驗收,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制定工作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進行全面安全生產檢查,確保符合復工復產必要條件,經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復工復產,并及時將復工復產情況報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因存在重大隱患停產整頓的非煤礦山,在相關隱患徹底整改后;長期停工停產的非煤礦山,在組織專家進行安全現狀評價,確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后,報請屬地應急管理部門進行復工復產驗收,經驗收合格、下達復工復產指令后,方可復工復產。
通知要求,要嚴格把好復工復產驗收關口。按照屬地安全監管原則,對停產整頓和長期停工停產的非煤礦山,嚴格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堅持“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對春節放假,節后正常復工復產的進行抽查;要積極協調公安、電力等相關部門,形成保障礦山安全、平穩復工復產的工作合力。
通知強調,要嚴格落實復工復產必要條件。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符合要求,安全生產機構、人員、設備、裝備等符合規定;建設
項目要手續齊全,施工和監理單位資質符合規定,非煤地下礦山建設項目要嚴格落實有關要求。要進一步細化轄區非煤礦山復工復產的必要條件,并嚴格督促落實。
通知要求,要嚴格落實安全監管執法措施。要對復工復產工作走形式、方案不具體、檢查不全面、問題隱患突出、不履行簽字手續的一律責令停產,重新組織復工復產;對復工復產驗收不合格的,2個月內不再受理其復工復產驗收申請;對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問題隱患的,6個月內不再受理其復工復產驗收申請,情形嚴重的要納入失信“黑名單”,進行聯合懲戒;對未進行復工復產驗收,擅自復工復產的,責令停產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未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不予復工復產。凡在復工復產工作中違反程序、降低標準、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通知強調,要嚴格抓好復工復產前后安全。要扎實開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特別要加強對外包隊伍管理的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假資質、掛靠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對外包隊伍的一體化安全管理和人員培訓;督促企業落實停工停產安全保障措施;督促企業加強開工生產后的領導帶班、值班和現場安全管理,嚴禁思想不穩定、身體狀況不佳職工上崗作業;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在確保安全和疫情有效防控的前提下有序組織生產建設,嚴防死守,確保安全。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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