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長航公安局鎮江分局了解到,針對長江水位不斷下降,非法采砂活動有所抬頭,該局以零容忍的態度及時展開冬春季禁砂專項行動,先后破獲非法采礦案件7起,查扣采砂船3艘、運砂船5艘,涉案江砂2.5萬余噸,抓獲犯罪嫌疑人31名,掀起了又一輪嚴打非法采砂攻勢,全力守護一江安瀾。
固化合作機制 形成打擊合力
2020年10月30日,長航公安局南京深化執法協作座談會后,鎮江分局按照三部委《關于建立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機制的通知》和座談會精神,主動走訪地方公安、海事、水利等部門,進一步細化實化打擊非法采砂、涉海運輸管理等合作機制,打破組織邊界,堅持部門協作、條塊聯動,積極推動聯合巡江、聯合執法、聯合辦案常態化機制化。11月份以來聯合水利、海事部門出動執法力量327人次、船艇37艘次,開展聯合巡江24次,核查涉砂等違法犯罪線索4條,現場抓獲非法采砂船1艘、運砂船2艘,經地方公安機關大力協作,抓獲非法采砂在逃人員5名。
11月11日,泰州派出所聯合泰州市水利局、泰州海事局巡江時,在長江泰州水域查獲1艘自吸式采砂船,扣押江砂800余噸。鎮江分局積極與地方公安機關聯系交流,強化涉砂案件在逃人員抓捕。
在堅持嚴打現行犯罪的同時,鎮江分局積極協調檢、法機關,加快對已破案件的審理判決,進一步提升打擊震懾非法采砂的社會效果。12月14日,由分局偵破的“7.21”特大非法采礦案在江陰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21名犯罪嫌疑人均得到有罪判決,有力震懾了轄區長江水域非法采砂行為。
強化現行打擊 堅持露頭就打
針對市際邊界水域非法采砂活動明顯增多的現象,鎮江分局民警深入轄區開展走訪,摸排相關線索,密切注視非法采砂動向。通過線索一舉出擊,現場查獲“11.28”、“11.30”非法采礦案。
去年11月28日凌晨,鎮江派出所通過精準伏擊,在揚中市水利碼頭查獲一艘正在卸砂的運砂船,扣押江砂1690噸。查明船主戴某在長江安徽段水域與非法采砂船相互勾結,盜采江砂約3000噸的事實。
去年11月30日,常州派出所在長江過船港區碼頭附近水域查獲正在非法采砂作業的隱形采砂船2艘、運砂船1艘,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查扣涉案江砂2000余噸。查明犯罪嫌疑人杜某、周某某等人于11月先后12次在長江泰興段水域盜采江砂8400余噸,涉案價值25余萬元。
推進行刑銜接 提升打擊實效
依據2020年8月國務院修訂發布的《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規定》,鎮江分局分別與轄區各市海事、水利部門簽訂了《涉砂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規范》,進一步深化與海事、水利等執法單位行刑銜接移送合作機制,將行政處罰與刑事打擊有機結合,提升打擊實效。
去年11月初,鎮江市水利局依法將巡邏中發現滿載江砂、且無法說明來源的2艘運砂船移交分局調查處理。經過深入調查,證實船主閔某某、邵某某某分別在長江蕪湖、銅陵附近水域,以砂泵船與貨船并綁的方式,分別盜采6000余噸和4000余噸。
去年11月16日,揚州派出所與鎮江市水利局聯合巡邏中查獲1艘滿載江砂的運砂船,且船主張某無法提供江砂來源。分局以此為切入點,開展深入調查,查明張某子自2020年9月以來,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在長江安徽段銅陵水域先后6次盜采江砂計27000余噸,非法獲利80余萬元的事實。
2020年11月份以來,鎮江、泰州、常州等市水利部門已向鎮江分局移送涉砂案件線索7條,分局循線追蹤,破獲非法采礦案件2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