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打擊非法盜采海砂專項行動實施方案》10月29日正式印發。根據《方案》,即日起至2021年7月,福州市將全面梳理非法盜采海砂問題線索,對非法盜采海砂行為實行“零容忍”,堅決摧毀涉砂犯罪團伙,切實遏制非法盜采海砂亂象。
強化全方位監管
福州市將強化全方位全鏈條監管,嚴查嚴懲福州市海域范圍內非法盜采海砂及其上下游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以敏感海域、海砂資源富集區、盜采海砂問題高發區為重點監管海域;以非法建造(改裝)涉砂船舶、開采海砂、海上運輸、港口裝卸、建設用砂等為重點監管環節。
福州市將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實現對海砂資源開發利用的常態化監管,維護海砂管理秩序。
建立黑名單制度
在海上協作打擊方面,通過在重點海域、航線、港澳口、碼頭,采取艦艇駐點、輪值待機和快艇巡航等方式,集中力量精準打擊非法盜采海砂行為。
在陸上協作打擊方面,通過對涉海砂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擾亂市場秩序以及妨礙公務等違法行為,涉海砂堆場違法占地行為,無照經營、收購(銷售)無合法來源海砂等行為,予以查處,強化對陸上涉海砂違法犯罪行為協作打擊。
在違法用砂打擊方面,通過組織力量定期對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和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的
砂石質量進行抽查抽測,嚴厲查處將海砂違規用于房建市政和公路工程的企業,并建立違法用砂黑名單制度。
頂格處罰違法者
福州市將綜合運用信用管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刑事司法等手段,對違法盜采海砂人員頂格處罰;將懲治對象由船員向船東和公司管理人員延伸,懲治方式由經濟處罰向綜合懲處拓展,持續加大懲戒力度和范圍;構成犯罪的,從嚴追究刑事責任,實行快捕、快訴、快判,形成打擊聲勢。
福州市將嚴控船舶無正當事由頻繁變更船舶所有人、承租人等行為。在閩江口等主要河海交界處設點攔截入海的內河船舶,嚴禁內河船舶跨航區在海上航行、作業、停泊。一旦發現運輸無合法來源海砂的車輛,依法實施查扣,移交有權部門查處。
福州市將全力推進機制砂項目建設,綜合利用建設項目場地內部石料、廢棄
礦山資源、
建筑垃圾和一般固體廢物等生產機制砂,保障建設用砂需求。
福州市將從嚴控制海砂開采審批,加強海砂資源開發利用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