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海洋發展局、威海市公安局、威海海警局聯合印發了《威海市嚴厲打擊海上非法采砂行為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自12月1日至2020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嚴厲打擊海上非法采砂行為的專項執法行動。
《方案》對相關部門責任分工進行了劃分,海洋發展及海洋行政執法部門主要負責近岸海域、岸線的海陸巡查和執法監管,依據《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威海市海岸帶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海上非法采砂行為進行行政執法處罰。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依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點查處海岸線及陸上非法盜挖、存儲、交易、運輸等與海砂相關聯的違法行為。
海警執法機關主要負責海上執法巡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查處海上非法采砂、運砂行為,依法查扣處理涉案船舶及設備。各區市、開發區海洋發展(主管)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公安部門、海警執法機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加強海上和陸地岸線巡查監管,依法查處采挖海砂破壞海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方案》要求,各級、各部門單位對在執法工作中發現的涉黑涉惡及其相關“保護傘”等線索,不僅要嚴查徹查非法利益鏈條,而且要及時向上級領導機關、政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報告,該移交的堅決移交,積極配合調查處理。對于涉及到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海事等相關部門的問題,及時通報相關情況,爭取支持配合,形成綜合治理強大合力。
為努力營造保護海砂資源和海洋生態環境,嚴厲打擊海上非法采挖海砂行為的高壓態勢,三部門聯合印發了500余份《關于嚴厲打擊海上非法采砂行為的通告》,張貼在主要交通要道口,村居宣傳欄、重點港口、碼頭等處。
通告中明確了此次專項執法行動查處重點:
在威海市管轄海域海島,盜挖海砂、未經批準采挖海砂作業、超批準范圍采挖海砂等違法違規采挖海砂破壞海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海岸線以上非法采挖、運輸、存儲、銷售、使用等與海砂相關聯的違法犯罪活動,非法控制壟斷采砂的黑惡勢力,阻礙公務執法行為;
船舶無海砂來源證明等合法手續非法從事海上運砂活動,從事海上采砂、運砂作業的“三無”船舶, 在海上實施逃避、抗拒國家公務船執法檢查行為;
公職人員與非法采挖海砂行為存在非法利益關系,甚至充當違法犯罪分子“保護傘”現象。
《方案》實施以后,各區市按屬地管理原則,迅速行動,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海砂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公開了舉報電話,便于群眾監督舉報。
同時針對盜采海砂活動的特點,通過全面排查,切實掌握盜采海砂活動情況,采取定期海陸巡查、突查暗訪等方式,充分利用執法車船、技術監控手段對盜采海砂多發海域實施動態監控,及時發現違法采砂行為,對違法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
著力構建打擊海上非法采挖海砂違法行為的長效機制,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讓違法者不想違法、不敢違法、不能違法,使非法采挖海砂行為得以有效遏制,為法治海洋建設和“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設創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