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印發《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城市露天礦山整合布局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要按照規劃布局科學合理、生態環境保護優先、開發利用規模化、保障發展有效供給、結構調整切實優化的原則,對鄭州市、洛陽市、三門峽市、安陽市、鶴壁市、新鄉市、焦作市和濟源示范區等范圍內的建筑石料類礦山進行規劃布局,實現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城市建筑石料類礦山開采秩序明顯規范,促進礦山生態環境明顯改善,產業結構明顯優化,有效緩解建筑石料供給與需求的矛盾,充分保障重點工程和民生工程對建筑石料的需求。
礦權資源整合,由78個縮減至23個
據了解,去年河南省建筑石料類礦山證載生產規模為2億噸/年,產能已無法滿足市場上日益增長的石料需求。
《方案》確定安陽縣水冶鎮建筑石料集中開采區等14個建筑石料集中開采區,共計劃投放 23 個占用資源儲量達 5000萬噸以上的建筑石料類開采規劃區塊。
通過整合,擬設開采區內采礦權從 78 個減為 23 個,資源儲量由 6.2 億噸增加到 35 億噸, 按照 8~10 年的開采周期,每年可提供 3.5億~4.5億噸,可大幅度提高石料市場保障能力,緩解供需壓力;擬設區塊運輸半徑以50公里以內為宜,不超過 100公里,輻射范圍為市域周邊不超過 100公里的區域, 空間上分布均勻。
嚴格執行綠色礦山建設標準
《方案》要求,有關礦山企業嚴格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建設。開采過程中按照邊開采、邊恢復的原則,及時對開采終了平臺進行生態恢復,將開采過程對礦區及周邊生態環境擾動控制在標準范圍內,實現礦區環境生態化、開采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數字化、礦區社區和諧化。
礦山閉坑治理后各類場地應達到安全穩定,對周邊環境不產生污染,與周邊自然環境和景觀相協調,區域整體生態功能得到保護和恢復。
礦權出讓,堅持招拍掛等市場方式
《方案》提出,擬設建筑石料類規劃區塊所在地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嚴密組織,統籌安排,出讓采礦權要堅持先勘查后出讓。所有礦權出讓通過招拍掛等市場方式確定實施開發主體。各地在采礦權出讓前協調應急、環保等相關部門完成采權設置前的審查與準備工作,使采礦權競得人可直接進場開展礦山建設。
與此同時,各級政府要通過建立齊抓共管的長效機制,自然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監督等部門在礦山管理中,按照“誰審批、誰負責, 誰發證、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實現審批、生產、安全、環保等各個環節無漏洞監管。對違反要求的礦山,要限期停產整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規定: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準取得探礦權、采礦權,并辦理登記。此次河南省將采礦權從 78 個減為 23 個,取消比例達70%。若按照此《方案》執行,對水泥、
砂石等建筑材料行業將產生巨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