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儲量規模中型(含)以下露天開采砂石土類礦山合并編制地質報告(儲量核實報告)、開發利用方案、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發布。
《通知》指出,為推進礦政管理“放管服”改革,減輕礦山企業負擔,簡化采礦權申請材料,加強砂石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區推行儲量規模中型(含)以下露天開
采砂石土類礦山地質報告(儲量核實報告)、開發利用方案、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合并編制和審查。其中:
儲量規模中型(含)以下露天開采砂石土類礦山地質報告(儲量核實報告)、開發利用方案、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合并編制,名稱統一為《XXX(礦山名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
從2020年1月1日起,全區新設的儲量規模中型(含)以下露天開采砂石土類采礦權應當編制《總體方案》;已有采礦權因延續、礦區范圍調整、變更開采方式等需對原地質報告(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進行修改調整的,應當編制《總體方案》;
《總體方案》應按照《XXX(礦山名稱)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方案編制大綱》編制;
按照“誰發證、誰審查”的原則,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采礦權審批權限分別負責組織《總體方案》的審查。組織審查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建立完善方案評審專家庫,可委托或購買服務選取具有一定技術力量的單位或組織承擔具體評審工作,并向社會公告。
所轄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有關礦山企業意見匯總后提出的可行性意見,可于10月28日前將意見反饋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并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gxkgc@163.com,逾期視為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