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非法采砂40萬噸,男子獲刑3年9個月被罰40萬元
2019-05-24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近日,常熟法院公開宣判一起長江非法采砂案件,被告人龔某生因非法采礦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2015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龔某生伙同龔某云等人,與陳某、唐某等人經預謀后,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由龔某生、龔某云夜間駕駛采砂船在長江張家港水域禁采區非法采砂730船次,共計403960噸,并由陳某、唐某、張某等人直接或雇傭他人駕駛船只將上述江砂運輸并銷售,價值共計人民幣4369540元。
2017年3月,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對長江張家港段水域非法采砂開展偵查,同年8月,民警將被告人龔某生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龔某生伙同他人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擅自采礦,非法開采的礦產品價值四百三十余萬元,屬于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采礦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龔某生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根據查明的犯罪事實,龔某生系采礦方,其與運輸方多人長期共謀,具有采運一體的特征,其犯罪金額應當以銷贓金額認定;且非法采礦持續時間長,次數多,對長江資源環境造成的損害屬于情節特別嚴重,且案發后未能積極退贓,不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
最終,常熟以非法采礦罪判處被告人龔某生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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