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涉砂現象存在于河砂產、供、銷、用各個環節,不僅有非法采、運砂,還有非法造船、陸地非法經營砂場、機制砂產銷亂象、小區“砂霸”強買強賣等問題,嚴重破壞河道生態環境,影響行洪安全、通航安全和供水安全,滋生涉黑渉惡勢力。
江西省水利廳、檢察院、工信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等九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在江西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9個月的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
4月22日上午,江西省九部門召開全省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動員部署視頻會。
《通知》要求:
◆ 規范合法砂源開采,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深挖涉砂黑惡勢力,大力推動行刑銜接;
◆ 對采砂船舶的登記證書、檢驗證書和船員的適任證書“三證”是否齊全進行排查,對查處的“三無”非法采砂船舶,一律按照省委、省政府鄱陽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工作計劃要求予以沒收銷毀;
◆ 清查經批準的合法堆砂場;
◆ 檢查采、運砂船舶和船員法定證書是否齊全,配合水利部門檢查運砂船舶、車輛是否持有有效河道
砂石采運管理單,查處車輛超載運輸砂石、轉運盜采砂石等行為,依法打擊證照不齊全的船舶;
◆ 牽頭研究制定支持機制砂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機制砂產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按照政府主導、水利牽頭、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原則,江西省水利廳將切實加強河道采砂監管,嚴格落實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管理規劃,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進一步推進“智慧水政”項目實施,在重點水域全面實施視頻監控設施建設,建立覆蓋省、市、縣三級的“智慧水政”應用體系,提高監督執法效能。
為了形成強大聯合整治合力,江西省人民檢察院表示要充分發揮訴訟監督職能,結合辦理非法采砂案件,發現相關監管部門該履職未履職、該移送未移送的問題,依法監督糾正,及時向紀委監委和其他政法部門移送線索,防止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和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的發生。
對于社會關注的小區“砂霸”現象,江西省住建廳表示要重點整治物業公司勾結社會閑雜人員滋擾業主、以暴力手段阻礙物業項目正常交接、物業企業或從業人員與“砂霸”相互勾結倒賣非法采運砂石等行為。完善落實物業項目投標制度、承接查驗制度,規范物業服務合同和標準,加強住宅小區監督執法。
面對機制砂成為非法采砂“擋箭牌”的突出問題,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要盡快制定機制砂應用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規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機制砂應用產品地方標準制定過程中要積極參與意見反饋,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從4月8日至12月31日,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在江西全省水域范圍內開展,分為調查摸底、集中整治、暗訪與整改三個階段。
(一)調查摸底階段(4月)
各地組織力量對轄區內河道采砂和機制砂生產活動情況認真進行調查摸底。厘清河道采砂和機制砂生產監管環節的工作流程,做好部門之間的溝通銜接,并制定聯合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階段(5一11月)
針對調查摸底階段發現的采砂違法案件,聯合水利、檢察、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對重點流域和區域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全面打擊砂石資源非法采、運、銷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通過集中整治、全過程監管,阻斷非法盜采、運輸、銷售、使用砂石資源的渠道。
(三)暗訪與整改階段(12月)
省水利廳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分赴各地進行暗訪,及時反饋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到位。對個別重大復雜的違法案件,采取省級掛牌督辦的方式從嚴查處,深入整治。對涉刑案件督促落實行刑銜接,涉黑涉惡線索及時移送立案并對責任單位嚴肅追責。
《通知》從河道砂石及砂石
礦山開采、運輸、產業發展等各個方面對
砂石骨料行業進行規定,不僅將掀起江西省打擊非法采砂的風暴,還將對促進江西省機制砂石產業、河道砂石開采以及砂石運輸等的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去年底,江西九江修水縣的砂石價格已經達到200元/方左右,超出了當地砂石限價66.7%(當地規定砂子最高出廠價不超過120元/方即80元/噸)。政府限價尚且難以抑制砂石價格,9個月的河道采砂聯合整治行動是否會對江西砂石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砂石人不得不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