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湖水利廳獲悉,《漢江中下游干流及東荊河河道采砂規劃(2018-2023)》經省政府批準已正式印發實施。

根據《規劃》,2018年12月1日到2023年6月30日期間,漢江干流丹江口水利樞紐大壩以下至武漢市漢江入口和東荊河全河段,共規劃52個可采區。其中,漢江中下游河段30個,主要分布在襄陽、荊門等地;東荊河22個,分布在潛江、洪湖等地。
從采砂量看,漢江中下游和東荊河規劃期內采砂控制總量為3475萬噸,年控制開采量695萬噸。
其中,漢江中下游在規劃期內采砂控制總量為2375萬噸,年控制開采量475萬噸;東荊河在規劃期內采砂控制總量為1100萬噸,年控制開采量220萬噸。《規劃》對每個可采區的開采范圍、年控制開采量、控制作業時間、采砂船舶(機具)數量等,作了嚴格規定。
《規劃》明確了禁采區,分為禁采河段和禁采水域兩類。《規劃》劃定禁采河段160個,其中漢江117個,主要禁采河段包括國家濕地公園、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及跨河大橋、水源地等,武漢市漢江全河段全線禁采;東荊河43個,重點禁采河段為東荊河洪湖新灘濕地公園段。
《規劃》明確,可采區和禁采區以外河段為保留區,當可采區控制開采量不能滿足要求時,確需啟用保留區的,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經審批后開采。保留區
砂石主要用于吹填造地、場地平整、路基填筑等工程建設,漢江中下游河段保留區年控制開采總量448萬噸,東荊河河段保留區年控制開采總量105萬噸。
此外,還初步選定漢江襄陽新集至牛首河段、宜城雅口至余棚河段和東荊河河口三處作為航道疏浚砂綜合利用區試點,選取洪湖新灘濕地公園作為建設棄砂綜合利用試點。
漢江中下游及東荊河上階段的采砂規劃已于2015年到期,此次印發的采砂規劃為未來5年漢江中下游和東荊河河道采砂管理提供了技術支撐和監督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