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門:對倒賣非法稀土礦產品等違規企業嚴肅處理
2019-01-09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國務院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1〕12號)發布以來,稀有金屬部際協調機制成員單位聯合地方開展了多輪打擊稀土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行業秩序明顯好轉,營造了較好發展環境。但受利益驅使,私挖盜采、無計劃生產等黑稀土問題仍時有發生,嚴重干擾市場秩序和合法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提升行業發展質量,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應急管理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持續加強稀土行業秩序整頓的通知。
《通知》強調,加大對重點資源地和
礦山動態督查力度,堅決依法取締關閉以采代探、無證開采、越界開采、非法外包等違法違規開采稀土
礦點(含回收利用),沒收違法所得,徹底清理地面設施。嚴格管控壓覆稀土資源回收,對本區域壓覆稀土資源回收
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已有壓覆稀土資源回收項目要嚴格按照批復文件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開展工作,做好礦點生態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嚴防安全和生態破壞事件。
《通知》表示,督促轄區內稀土集團每年按時公示其所屬正在生產的稀土礦山名單(含壓覆稀土資源回收項目)和所有冶煉分離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并在稀土產品追溯系統中如實填報原材料采購(含進口礦采購數量)、實際產量、銷售量、庫存等信息。結合年度稀土開采和冶煉分離總量控制計劃、稀土產品追溯系統、稀土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量、資源稅完稅證明等數據,定期核查計劃執行情況,嚴禁開展代加工業務。對存在收購、加工和倒賣非法稀土礦產品,超計劃生產,進口手續一證多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通知》指出,建立稀土行業誠信體系、稀土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等制度,定期評估會員企業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及時取消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企業的會員資格。健全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在行業協會、商會門戶網站發布舉報電話和郵箱,對舉報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個人予以獎勵。
此外,建立聯合督查機制,每年針對地方政府、稀土集團落實整頓要求情況組 織1次專項督查。將私挖盜采、加工非法稀土礦產品作為督查重點,對存在工作進展緩慢、政策長期不落實、玩忽職守,參與、縱容甚至包庇違法違規活動等行為的地方和企業,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責任編輯: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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