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國砂石價格保持高位震蕩,部分地區出現砂石短缺現象,誘發非法采砂和劣勢砂石濫用抬頭,砂石質量參差不齊,對建筑安全造成了嚴重隱患。對砂石質量監督迫在眉睫!目前,加強對砂石開采、運輸、使用的監管已經成為各地政府共識。
據
環球破碎機網訊,12.2號起,《湖北省河道采砂條例》將正式施行,條例規定:河道砂石運輸、買賣,必須提供合法砂石來源憑證,否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裝運、收購、銷售。
《湖北省河道采砂條例》規定,河道管理范圍內的運砂船舶(車輛)裝運河道砂石,應當持有負責現場監管的河道采砂主管部門核發的砂石合法來源憑證。沒有砂石合法來源憑證的河道砂石,運砂船舶(車輛)不得裝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銷售。
砂石合法來源憑證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河道采砂主管部門統一格式,內容包括河道砂石來源地、運輸工具及所有人的證照號、裝運時限、砂石數量等有關事項。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裝運沒有合法來源憑證的河道砂石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扣押違法運砂船舶(車輛),沒收違法所得和所運砂石,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在河道管理范圍內收購、銷售沒有合法來源憑證的河道砂石的,由河道采砂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砂石,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本條例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不僅僅湖北地區加強對砂石監管,其他省份也有出臺相關規定,明文確定對砂石質量的管控。
據環球
破碎機網報道,近日,江蘇11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建立治理違規海砂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要求對所有海船運輸的砂料進行氯離子含量檢測,先檢測后卸貨、先檢測后放行。凡檢測不合格的砂,一律不予卸貨、進閘。
每一粒砂石都可溯源,砂石來源、運輸、使用“透明化”,這樣砂石就有了“身份證”,不僅便于對砂石材料的監管,還將促使非法砂石的運輸、使用受限,一旦非法開采的砂石沒有了應用的市場,那將從根本上解決當前部分地區使用來源不明的砂石料。